每日E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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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 talk of killing time, while time quietly kills them. |
动态 |
1、北京保监局规范银保合作 要求建立定期交流机制——4日,北京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地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对银保业务做出明确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对有可能导致较大规模客户投诉或群体性事件提前做好处置预案。通知指出,对于保单收益低于预期或出现亏损,有可能导致较大规模客户投诉或群体性事件的,保险公司应至少在保险产品集中满期前两个月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在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下,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避免争端升级。(京华时报)
2、陕西建立保险业风险监测指标体系——近期,陕西保监局建立了保险业风险监测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保费结构、经营、退保、赔款给付、费用支出、内控管理六大类18项财务、业务指标构成,覆盖公司运营的各重要风险点。该体系要求公司定期上报相关指标,保证数据真实有效,形成长期动态监测机制,并结合风险指标、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情况,定期对各公司风险水平进行评估。(中国保险报)
3、新华保险获股权和不动产投资双牌照——近日,新华保险接到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公司获得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牌照。新华保险成为全国范围内少数获得股权和不动产投资双牌照的保险公司,未来公司资产的配置渠道将进一步拓宽。(中国网)
4、生命人寿因一款产品保费突增 高利率能否兑现引质疑——单月银保新单保费跃至市场第一,生命人寿正成为北京地区寿险市场的焦点。市场对生命人寿的关注点在于其10月份单月的银保新单保费达到2.7亿元,占据了北京寿险市场17.79%的份额,跃至市场第一。保费格局的这一变动始自今年9月份,当时生命人寿北京分公司的单月银保新单保费达到1.6亿元,市场排位由8月的第九突然升至第二,仅次于国寿。而在此前的几个月,该分公司的市场排名一直维持在第八至第十之间。根据业内知情人士的表述,生命人寿能够实现这一快速增长的原因在于,其与北京农商行合作,加强了对“生命理财一号年金保险”的销 售力度。(证券日报)
5、平安第八度荣膺“最佳企业公民”奖——12月3日,2012中国企业公民论坛暨第九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颁奖盛典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国平安凭借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突出表现,第八次荣膺“最佳企业公民”大奖,成为国内金融保险业内中唯一一家八度获此殊荣的企业。(城市快报) |
有话题易切入 |
1、安徽六安客货车相撞已5死16伤 死者系演职人员——5日下午发生在105国道六安城南镇路的客货相撞事故,已导致5人不幸遇难、16人受伤。死者为客车驾驶员和4名乘客。事故客车为六安市“皖西演艺传媒集团公司”所有,当时他们正在“送戏下乡”的途中。(新华网)
2、广州现天价养老院45万一床位 数月即售出百余个——广州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截至2010年年底,广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6.3万,约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4.48%。这种需求催生了庞大的养老市场,主打“养老”概念的地产项目犹如雨后春笋般在广州崛起。据记者调查发现,广州惊现天价养老院,市民养老需花费45万元买一个VIP床位,入住后每个月要另外交2300元的服务和管理费用。如果非VIP会员入住,每月则需交3800元的床位费,加上基本护理费、设施及服务费,每个月至少花费5700元。VIP和非VIP的水电等及伙食费还需自理。据称,这种养老VIP床位推出后,引发市民抢购风潮,短短数月即售卖出100余个床位,成为吸金“利器”,入账数千万元。(南方日报) (编者有话说:养老的钱,您准备好了吗?)
3、成都一公司放“末日假” 最后时间陪陪最亲的人——一则盖有成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章的12月20、21日放假的通知在5日的微博上被迅速扩散。微博的发布者“Darryn”就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他表示之所以会做这样一个决定,是因为“那两天即便是上班,大多数人估计也不会太专注。所以不如找个理由,让同事去陪陪父母亲人,珍惜所谓的‘末日’。”(天府早报))
4、菲律宾超强台风致325人死亡——菲律宾官员6日表示,袭击该国的台风“宝霞”已经造成至少325人死亡,数百人仍然失踪。这是今年侵袭菲律宾的最强台风。菲律宾国家减灾管理委员会主任拉莫斯称,目前的死亡人数已经增至325人,由于还有大量人员下落不明,遇难人数预计还将上升。(中国新闻网) |
案例分享 |
公司职员坠楼身亡 保险说“自杀不赔”
保险公司在法庭上辩称,事故现场为公司7楼的卫生间,施先生坠楼的窗口距离地面为80cm左右,且开口狭窄,窗外无阳台,也无室外窗台,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意外坠楼的。所以,保险公司认为施先生是跳楼自杀身亡。另外,梁女士没有提供被保险人施先生是意外事故死亡的证明材料。保险公司表示,法律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拒赔支付赔偿金。 法院认为,公安机关认定施先生为高空坠落死亡。如今保险公司称其为自杀,就应承担举证责任。但保险公司缺乏充足证据证明施先生是自杀。另外,保险公司在和梁女士签订商业人寿保险时,有个“责任免除”条款,其中一条就是“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法院认为这只是保险公司单方面制作的格式条款,不能充分证明在签约时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所以,这个免责条款对投保人不产生效力。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贺天强律师称,自杀,在法律上是指故意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如果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则不能称为自杀。在寿险合同中,一般都将自杀作为责任免除条款来规定,这主要是为了避免蓄意自杀者通过保险方式谋取保险金,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贺律师认为,有时候,保险人遭受意外事件的打击或心态失常,亦会做出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并非图谋保险金。构成故意自杀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意愿;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足以使自己死亡的行为。如果投保人是在神志错乱、不能自控的情况下实施的这种行为,就不能认定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愿望,保险公司应给予赔付。(凤凰财经) |
理财之道 |
“80后”父母怎么给孩子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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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语 |
三十岁前不必在乎的三十件事(三) 代价——不是不计代价,而是要明白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对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来说,这绝不是一句废话。否则,要到三十岁的时候才会明白自己曾经付出了多少代价,却不明白为什么付出,更不明白自己得到了多少,得到什么。 孤独——这是为自由付出的代价。 失意——包括感情上的,事业上的,也许仅仅是今天花了冤枉钱没买到可心的东西,朋友家高朋满座自己却插不上一句话。过分在乎失意的感受不是拿命运的捉弄来捉弄自己,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缺陷——也许你个子矮,也许你长得不好看,也许你的嗓音像唐老鸭......那么你的优势就是你不会被自己表面的浅薄的亮点所耽搁,少花一些时间,少走一些弯路,直接发现你内在的优势,直接挖掘自己深层的潜能。 误会——如果出于恶意,那么解释也没有用;如果出于善意,就不需要解释。专门说到“误会”倒不是因为一个人在三十岁之前被人误会的时候更多,而是这个年龄的人想不开的时候更多。 谣言——这是一种传染病,沉默是最好的疫苗。除非你能找出传染源,否则解释恰恰会成为病毒传播最理想的条件。 疯狂——这是年轻人最好的心理调适,只能说明你精力旺盛,身心健康。说你“疯狂”是某些生活压抑、心力交瘁的中老年人恶意的评价,他们就像一部年久失修的机器,最需要调试,但只能微调,一次大修就会让他们完全报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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