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河北省保险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强化服务,狠抓诚信建设,深挖保源潜力,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偿付能力,呈现蓬勃向上的良好态势。全省保险系统保费收入跨过了百亿元大关,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向社会提供经济补偿金额增速达到两位数,市场主体日益增多,市场秩序比较稳定,保险形象越来越好,保险服务领域更加广阔,有力地保障了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一、保险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全省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12.62亿元,同比增加36.22亿元,增长47.39%,高于全国2.7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8.14亿元,同比增长15.46%,占总保费的24.99%;人身险保费收入84.49亿元,同比增长62.33%,占总保费的75.01%。保险深度1.85%,同比增加0.48个百分点;保险密度167.23元,同比增加53.22元。各保险公司共支付赔款及给付26.85亿元,同比增加2.65亿元,增长11.04%。其中,财产险赔款14.94亿元;人身险赔款及给付11.91亿元。全省保险企业总资产达到169.78亿元,同比增加60.39亿元,增长56.01%。据不完全统计,商业保险机构已为全省5832.32亿元的公、私财产提供了保险保障,承担了人身风险保障6417.55亿元。保险的经济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日益明显。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险市场主体迅速增加,有5家新公司进驻河北,其中:2家寿险公司、1家产险公司已正式开业。保险分支机构建设步伐加快,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全省保险公司机构数量达到了504家,专业保险代理公司有3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有2219家,保险营销服务部有1209家,保险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02年12月底,全省保险从业人员达7万多人,整体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各保险公司制定比总公司下达任务更高的保费计划指标,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竞赛,报酬与完成指标挂钩,使全员变压力为动力,千方百计找市场、讲服务、出新招。一年来,全省市场推出保险新产品195个,保险产品总数达到729个。其中,新型寿险产品,如分红型、投连型、万能型和产险投资保障型等新产品,适应了社会各界的保险需求,成为推动保险费快速增长的热销产品。
二、保险主体经营管理与保险行业监管取得新成效
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各保险主体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强化管理做大文章。
首先是保险企业内控管理不断加强,改革创新不断推进。保险公司树立了规模与效益、质量、速度协调发展的正确指导思想,大力调整险种结构,剔除垃圾业务,挤干理赔水分,加强核保、核赔、客户服务和财务管理,实行全面预算控制、分险种核算、精细化操作和“城乡一体化”考核等举措,业务质量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各级公司领导尤其是省市级公司领导的风险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大了对新设分支机构和人员,尤其是对县级以下机构和保险个人代理人的管理力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依法合规经营居于市场主导地位。各公司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用工、分配机制改革,激发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适应市场需求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推出,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扩大。保险服务水平有所提高,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理赔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其次是依法监管、文明服务,促进了业务发展。保监办紧紧围绕促进保险业发展这个中心,就加快河北保险市场发展步伐、规范发展中介代理市场、保险个人代理人管理等热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存在的困难与影响保险业发展的因素,认真分析解决;指导成立了3家分公司、3家中心支公司和2家保险代理公司,完成了太保和平保公司的产、寿险机构分设及相关事项审批工作;规范历史遗留的保险服务网点,切实解决公司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多年历史遗留的问题;实行高管人员任职前谈话和保险法律法规考评制度,对提高高级管理人员整体素质起到了很大作用;及时审核批准、备案保险条款461件,现场验收保险新产品19个,加快了保险产品上市步伐;协调增设代理人考试场次,积极稳妥地推进持证上岗,持证率上升了20多个百分点,代理人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统计、汇总车辆保险经营数据,指导做好车险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使全省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制度改革有条不紊地推进。通过依法监管、文明服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解决影响保险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有力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
三、通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全省社会稳定
2002年,河北保险市场秩序良好。一是加大整顿和查处力度,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按照保监会和河北省对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场情况,保监办对5市42家保险分支机构进行了抽查和重点检查,对新成立的3家分公司和3家专业代理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了现场常规检查。高度关注市场热点问题,认真处理信访投诉案件111件,查处假赔案、欺骗投保人、误导宣传等突出违法违规案件12起。依法取缔了一家非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处罚、通报了一批违法违规机构和人员,对促进依法经营、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齐抓共管,遏制违规经营。针对营销员管理问题,保监办多次召开会议、下发通知,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明确管理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省保险行业协会通过行业窗口《河北保险》和业务统计月报发布,强化各公司间信息沟通,分析市场,协调步调,促进共识,实现多赢。协会还制定出台了行业自律公约和产、寿险自律规则。针对航意险市场高额手续费的恶性竞争,组织实施了国寿、太保、平安3家寿险公司联合共保,有效遏制了违规经营。
各保险机构加强了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了内部稽核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在查处保监办转办案件和自身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保险公司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保户的维权投诉得到了认真处理。各单位都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紧急事件处置预案,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保监办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了河北省保险宣传座谈会,加大了正面宣传力度,发挥了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创造了条件。河北省保险市场政府监管、企业内控、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日趋完善。
四、保险发展环境继续得到改善
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河北保险业在发展问题上,统一了认识,增强了信心,奠定了思想基础。保监办把促进和加快保险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通过整顿规范,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局面;规范了营销服务部、高管人员和保险分支机构重要事项变更等项工作的审批流程,明确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增强了监管透明度。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步伐加快,产品服务不断创新,质量效益观念日益增强,提供了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保险行业协会在加强业内沟通协调、制止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自律作用。为了维护行业权益,石家庄保监办请示中国保监会并根据批复意见,向省人大提交了关于《河北省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的修改意见,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维护了国家和地方法规的一致性。省保险行业协会同时也向省人大反映了保险业界对物价鉴证中心不应搞保险车辆损失定价的意见,并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和法工委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交换了对《河北省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管理条例》中涉及保险条文的修改意见。省人大删掉了条例中“保险理赔物”“必须委托价格鉴证部门进行鉴证”的条文,使长达5年的保险车辆损失定价争议基本得到解决。
全省保险行业通过反复学习宣传新《保险法》,法制意识显著增强,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经大力宣传和积极准备,车险管理制度改革得到顺利进行,在保监办积极倡导和行业协会协调下,各产险公司共同签署了《河北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从外部环境看,保监办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多次在省级会议上介绍保险业情况,积极宣传保险政策法规,加强了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了对保险业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