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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青岛市保险理赔人员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青岛保监发〔2013〕32号

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财产保险公司:

  现将《关于开展青岛市保险理赔人员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1日       

  关于开展青岛市保险理赔人员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升青岛市保险行业理赔人员职业素质,加强理赔服务工作的标准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的意见》(保监发〔2012〕5号)有关要求,青岛保监局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险理赔人员(车险查勘定损岗位)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保险理赔人员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保险理赔人员(车险查勘定损岗位)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工作是落实中国保监会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提升保险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树立更加规范化、职业化的良好行业形象的重要途径。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管理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规范车险查勘定损人员的准入标准,为保险机构选人用人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有利于行业整体理赔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工作的开展将有助于保险查勘定损员走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道路,为实现理赔查勘定损人员分级管理提供基础,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人才进入保险行业。

  二、开展保险理赔人员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保险理赔人员(车险查勘定损岗位)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保险理赔队伍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稳步提升行业理赔服务技能;初步建立理赔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并为开展理赔人员分级分类管理、促进理赔专业技能的职业化发展奠定基础;完善理赔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持续提升服务能力,规范理赔人员的工作行为,提升队伍素质,推动建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构建保险理赔人员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管理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认证管理

  青岛市保险理赔人员(车险查勘定损岗位)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管理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青岛保监局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监督指导,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青岛保监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沟通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保险理赔人员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

  青岛市保险理赔人员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管理工作鉴定环节由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特点,组织行业专家制定职业标准、审定考试题库,并对考试及认证工作进行全程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质量考评。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要抓好工作落实,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后续教育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考试以及上岗资格证书统一申领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组织有序。

  (三)建立长效机制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后续工作的监督评估,探索保险理赔人员分级分类认证管理的新模式,建立完善保险理赔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青岛保监局将指导行业建立从行业准入、持证上岗、过程监督、继续教育在内的信息化、动态化管理,为行业理赔从业人员技能素质稳步提升及建立保险理赔从业队伍素质培养的长效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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