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内各寿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是首部全国人身险服务统一标准的部门规章,将于2010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该规定的宣传工作,青海保监局制定了《青海保险业<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青海保险业《人身保险
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宣传工作方案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以下简称《服务规定》)是首部设定全国人身险服务统一标准的部门规章,划定了人身险基本服务的底线。重点包括统一和规范人身险服务活动、提升人身险业务服务水平以及强化保险公司在提升服务方面的责任等内容。分售前、售中和售后三个阶段来规范人身保险的基本服务,对提高社会公众对保险市场的信心,推进保险业良性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确保该规定在青海省的全面贯彻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以《服务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督促保险公司改善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保险业改革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二、工作内容和方式
(一)工作内容
全面宣传《服务规定》的内容,向社会公众全面解读《服务规定》出台的意义及内涵,提高社会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一)《服务规定》出台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二)《服务规定》规范的人身保险服务基本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电话服务、客户回访、合同保全、理赔服务及投诉处理等;
(三)《服务规定》规范的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保护责任,包括客户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四)各寿险公司对客户的服务承诺。
(二)工作方式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板报、宣传材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报纸有文章,力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整个宣传活动要遵循以下原则: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统一口径,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形式多样;广泛深入,注重实效。
三、工作任务及具体措施
在宣传活动中,要重点突出实效,采取各种方式,结合保险消费者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服务规定》的认知度,形成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服务规定》的良好舆论环境。本次宣传活动时间从2010年3月10日至2010年7月31日。
1、以全省组织开展的“消费与服务年”活动为契机,由省保险行业协会牵头,辖内各级保险公司积极配合,利用各地、州、市集中开展的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服务,悬挂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2、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争取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主要新闻媒体的支持,集中对《服务规定》的实施进行宣传,形成较浓宣传氛围。
3、保险机构充分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宣传平台,滚动宣传《服务规定》的基本内容,及时公布本单位贯彻落实《服务规定》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4、各寿险公司应组织召开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参加的学习贯彻《服务规定》动员大会。并以开辟宣传栏、宣传橱窗、办宣传板报、在营业网点悬挂横幅等形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格局,为《服务规定》的贯彻落实创造条件。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服务规定》宣传活动顺利开展,成立由赵衍亮局长任组长,韩生玉、谢磊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寿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各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青海保监局办公室、人身保险监管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青海保监局办公室,董丽娟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服务规定》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寿险行业服务水平,提高社会公众对保险市场的信心,促进寿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全省保险行业要切实提高对《服务规定》宣传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寿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要按照本方案的基本要求开展《服务规定》的宣传活动,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制定周密的宣传工作方案,把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使宣传活动有的放矢。同时应加强对各分支机构宣传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三)监督检查,注重实效
宣传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单位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宣传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人员将予以业内通报,确保本次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人身保险服务规定宣传方案通知
抄送:本局局长、副局长,档
编录:孙浩 校对:张靖
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