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保监办发〔2012〕57号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全省保险行业协会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五)地市政府或有关部门需要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协助办理的重要事项;
(六)参加保监会、省委、省政府、陕西保监局或有关议事协调机构会议领办的重要工作;
(七)其它应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二章 工作流程
第三章 考核情况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陕西保监局制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事宜。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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