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保监发〔2012〕179号
陕西保监局
2012年12月24日
陕西省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标准化建设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命名
第三章 经营场所建设
第四章 资源配置
第十二条 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组织架构、人力配备、资产配备应与业务规模、客户服务需求相适应,确保内部管控的有效性,确保服务能力不减弱。
项 目
中心支公司
支公司
营业部或营销服务部
电脑
正式员工每人至少一台
查勘车辆
≥2台
≥1台
≥1台
复印机
≥1台
≥1台
≥1台
扫描仪(或相同功能的电子设备)
≥2台
≥1台
≥1台
打印机
≥2台
≥1台
≥1台
其他资产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配置
第五章 内控管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指引下发后,财产保险公司新设或搬迁分支机构均应遵循本指引要求。对于本指引下发前已成立的分支机构,财产保险公司可根据本指引要求逐步予以整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如遇到国家颁布新法律法规或者中国保监会出台新规定,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由陕西保监局负责解释、修订,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