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保监办发〔2010〕139号
各保险分公司:
根据《贵州省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测试暂行办法》(黔保监发〔2010〕33号)的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我局对全省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新的书面测试制度。该制度实施以来,各保险分公司高度重视、组织有力,绝大部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审核,按时报名,保证了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多数参加测试人员测试态度端正,能够认真准备,取得了良好成绩。但是,部分保险分公司在组织报名的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时限报名、审核把关不严、报名表格填写不规范,部分参测人员存在对测试范围内的法律法规、保险业发展政策和动向及保险专业知识学习掌握不够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高管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加强全省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测试报名组织工作是做好测试工作的重要前提,各保险分公司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测试报名组织的各项工作。要增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测试工作的整体规划性和预见性,严格按照《贵州省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测试暂行办法》规定报名参加测试。要认真审核每位参测人员的参测资格,对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二章、《贵州省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测试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的,一律不得报名参加测试。
二、各保险分公司要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测试工作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各保险分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网站公布的报名时限组织好报名工作。从本通知下发起,报名按新的表格样式(详见附件)填报,各保险分公司应认真做好报名信息核实和填报工作。其中,补测人员直接参加下一次集中测试,无须重新报名。参测人员不得无故缺考,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的,应于测试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请假。对于迟报、漏报的人员将不予安排测试。
三、各保险分公司要组织好对参测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参测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高测试合格率。
我局将不定期对各保险分公司任职资格测试报名组织工作进行评价,对未按要求组织任职资格测试,严重影响全省高管测试工作的,我局将视情况采取暂停该公司报名参加测试资格等措施。各保险分公司要认真落实测试工作要求,确保全省保险公司高管测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贵州省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测试报名表.doc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