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保监发〔2009〕32号
省内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保监发〔2008〕70号),更好地执行《海南保监局关于贯彻落实70号文件实行市场行为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摸清各公司理赔费用的计提、使用和管理情况,请各公司于2009年5月起,于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上月《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财务口径)快报》和《财产保险公司汽车理赔费用(业务口径)快报》,报送口径和格式见附表1和附表2。各公司应强化责任,确保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财产保险公司汽车理赔费用(业务口径)快报.doc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