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保监发〔2013〕43号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为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积极配合人身保险公司开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对不配合开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并由此造成违法违规问题,文件下发后销售的保单出现客户信息真实性等问题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南保监局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