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保监发〔2005〕100号
关于加强农村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近日,我局完成了对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审核,共有7433人通过审核获取《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证书》。此项工作的完成,对于完善河南农村保险营销服务体系,促进我省县域保险市场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农村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将作为我省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一项长期制度加以贯彻和执行。
本次审核工作没有组织专门的资格考试,主要侧重对申请人年龄、业绩和户籍等条件进行考查,有关人员在理论知识方面的培训相对薄弱。为堵塞农村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确保资格获取人员的素质,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保险营销员持续教育的有关精神,我局提出以下要求:
一、凡取得《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证书》人员,必须保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教材人手一套。各公司应确保在
二、各公司凭资格证书付款证明材料和教材征订证明材料领取资格证书和空白展业证书。有关工作应确保在
三、我局已经为各公司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获取人员配发了展业证号,请各公司在领取空白展业证书后,自行组织人员打印。
四、各公司要加强对农村保险营销员的管理,围绕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组织专门的培训,加强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做好农村保险营销员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
联系人:吕 靖
联系电话:0371-63380621 13837189995
特此通知
二○○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