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保监办发〔2011〕22号
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太平洋财险山东分公司、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平安财险山东分公司、平安人寿济南分公司、阳光财险山东分公司、中华联合山东分公司、太平人寿山东分公司、中英人寿山东分公司、山东省保险学会:
为提高市场运行分析的质量,及时准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提高行业的分析研究水平,我局制定了《山东保险市场分析研讨会议制度》,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山东保险市场分析研讨会制度对于提升行业市场分析质量,促进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提高科学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要提高重视程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并相对固定参会人员,并积极为参会人员熟悉保险业务、了解市场情况、提升分析水平创造条件。
二、确定1名分析人员作为参会人员。参会人员要求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二)熟悉保险市场和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善于挖掘统计数据中蕴含的深层次规律,具有较强市场分析和宏观分析能力;
(三)对市场运行的重要问题及发展趋势有较深见解,能够提出具有前瞻性、思想性的观点。
三、请各单位于2月25日16:00之前将《分析研讨会议参会人员推荐表》发送至sdbxjgb@sina.com,并传真至山东保监局。
联系人:杨健 尹航
电 话:81665282 81665273
传 真:86119019
附件:1. 《山东保险市场分析研讨会议制度》
2. 《分析研讨会议参会人员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