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保监发〔2012〕58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富邦产险福州营销服务部:
近期,我局发现辖内保险公司在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上存在高管人员频繁跳槽、实际履行高管人员职权但未向我局申报任职资格、挂职但不实际履职以及机构负责人长期缺位等问题。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应当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可持续经营原则,做好人才培养和储备工作,严禁恶意挖角,自觉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各公司在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加强对拟聘人员的任职经历(包括违法犯罪及处罚记录、离任审计情况等)和信用品行等各方面的考察。对频繁跳槽人员,应当加大考察力度,谨慎选聘。
前款所称“频繁跳槽人员”是指最近两年内具有更换三家及以上保险机构从业经历的人员。
三、各公司应当做好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和履职情况的申请报告工作,严禁出现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不申报、挂名不履职、负责人长期缺位等情况。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