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免费注册] [使用QQ登录]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关于加强车险未决赔案管理的通知

  

  闽保监发〔2012〕61号

各产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富邦产险福州营销服务部:

  为加强和改进车险理赔服务,促进车险理赔数据真实性管理,贯彻落实保监会《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关于开展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清理专项工作的通知》(保监消保〔2012〕199号)精神,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现就加强我省车险未决赔案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车险未决赔案的管理

  加强未决赔案管理,不仅有利于促进结案时效提升,减少未决案件,提高对保险消费者的服务效率,也有利于促进案件估损的准确性,降低利用未决赔案调节准备金的空间,促进公司经营数据的真实性、公平性。各公司要切实重视管理,建立健全未决赔案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和岗位设置,明确职责、权限、操作流程。

  二、严格车险报案数据管理

  各公司应严格对案件出险时间、报案时间的管理,在系统中准确录入,做到有据可查,严禁随意篡改出险时间及报案时间。各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示统一的全国报案专用号码。

  从2012年7月1日起,辖内产险公司的车险接报案应达到保监会提出实行全国或区域性集中管理的要求,不得再由省级或以下机构统一集中管理,辖内尚未实现全国集中或区域性集中管理的公司,应加快进度步伐,确保接报案管理的规范运行。

  三、严格车险立案数据管理

  各公司应严格按照监管制度规定的时限及时立案,及时估损,严禁报案不立案,严重超时立案。要加强立案和估损操作的考核和监控,立案后的估损调整必须以案件调查为前提。

  四、及时进行未决案件清理

  各公司应确保理赔案件及时流转,确保案件处理时效,每月25日之前各公司应组织所辖机构对截至25日之前的系统内案件进行清理,准确分类、摸清情况,确保每案每件有落实、有结果,及时注销无效案件,切实加快未决案件清理。要设定清理目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惩考核,提高理赔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确保抓出成效。

  五、加强车险未决赔案管理指标监测

  为评估公司车险赔案处理时效与未决赔案估损准确性,我局建立了车险未决赔案管理指标监测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测指标。1.报案注销率、2.立案注销率(笔数)、3.立案注销率(金额)、4.报案立案率、5.限时立案率(笔数)、6.限时立案率(金额)、7.报案结案率、8.零赔付结案率(笔数)、9.初次估损偏差率(代数)、10.初次估损偏差率(绝对)、11.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发展偏差率、12.案件重开率(笔数)、13.案件重开率(金额)、14.案均结案周期、15.案均估损金额、16.案均结案金额、17.理赔人均产能、18.未决案件件数环比增长率、19.未决案件金额环比增长率等共19项车险指标(表格样式见附件1)。

  (二)指标计算。指标定义、计算公式、计算口径统一参考保监会《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附件“与未决赔款准备金管理相关的理赔指标定义和计算公式”(摘要参见附件2)。其中,所有指标均采用累计值(即当年1月1日至本季度末最后一天)。结案均采用财务结案口径。未决案件指截至报告季度末最后一天仍处于未决状态的案件,环比增长率为本季度对上季度的增长率。

  (三)报送形式。自2012年7月起,各公司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以EXCEL表格形式我局报送,纸质表格须加盖单位公章,由省级分公司理赔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除报送指标值外,还应报送指标构成分子、分母值。第一次报送为2012年7月15日前报送2012年二季度指标监测表。

  (四)结果运用。我局将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对指标异常、指标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公司采取下发监管函、现场检查、通报总公司等重点监管措施。

  

   

  联系人:熊志刚

  电 话:87871533

  邮 箱:cx87871557@126.com

  

   

  附件:1. 车险未决赔案管理指标监测表样式

  2. 与未决赔款准备金管理相关的理赔指标定义和计算公式(摘要)

附件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咨询提问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咨询反馈 进入详细反馈页>>
关于钰弘博 - 联系方式 - 合作机会 - 网站地图 - 官方微博 - 企业平台
Copyright ? 2004-2012 51Train.Com.CN 广州钰弘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7925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