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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指引》的通知

  

皖保监发〔2011〕27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指引》的通知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安徽省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实质条件

  第三章 申请文件

  第四章 权属证明

  第五章 消防证明

  第六章 实景照片

  第七章 登记与公告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营业场所因区划调整或路名、门牌变更而未有实际地理位置和面积变化的,无需申请变更营业场所审批,向安徽保监局书面报告变动事项及原因。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由安徽保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保监会公布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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