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保监发[2009]160号
上海市各经营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市保险同业公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保监发〔2009〕90号)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保监发〔2009〕111号)的文件精神,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车险理赔环节风险,推动财产保险公司提高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和客户服务品质,促进财产保险行业规范经营,现将《上海保监局关于加强上海市车险理赔服务,防范化解车险理赔风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