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保监发〔2011〕63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黑龙江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核准
第三章 持续教育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日,是指工作日。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保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