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免费注册] [使用QQ登录]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

  

  冀保监办发[2010]95号

  人身保险公司各分公司:

  按照《关于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56号)和《关于报送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保监寿险[2009]27号)文件要求,现就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工作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由总公司或区域内部审计部门实施的审计,其内部审计报告由省级分公司按照报送时限转报河北保监局;由省级分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组织实施的审计,其审计报告也由省级分公司统一报送河北保监局。

  (二)各省级分公司要对本系统的内部审计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应包括内部审计工作基本情况、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整改措施,下一季度内审报告应对上一季度内审报告暴露的问题进行后续跟踪直至解决。

  二、报送要求

  各省级分公司应当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将上季度定稿完成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分析报告,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送河北保监局。内部审计分析报告后应注明审计报告报送主管负责人及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如没有进行内部审计,应报送书面文件说明。

  各省级分公司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地向河北保监局报送相关内部审计报告及分析报告。对于拒不报送、拖延报送、隐报漏报内部审计报告及分析报告的,将依照《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对相关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郭晶晶

  联系电话:66007829

  传真:66007760

  邮箱:zhenghong_zhou@circ.gov.cn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咨询提问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咨询反馈 进入详细反馈页>>
关于钰弘博 - 联系方式 - 合作机会 - 网站地图 - 官方微博 - 企业平台
Copyright ? 2004-2012 51Train.Com.CN 广州钰弘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7925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