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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监局关于做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非现场监管事项自查工作的通知(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提供)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我局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发现部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由于内控管理工作薄弱,导致在落实各项非现场监管要求时存在组织混乱、时效拖沓、工作质量低下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非现场监管工作成效。为督促各专业中介机构加强管理,提高落实监管要求的工作水平,我局决定部署开展非现场监管事项自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机构

  江苏省内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以及外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驻江苏分支机构均应开展自查。

  二、自查方式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对照附表所列各非现场监管事项,逐条严格自查本机构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是否按照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我局将在各机构自查的基础上,于2013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非现场监管要求落实情况,一旦发现自查不力、自查不改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自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3年8月15日结束。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或者省级分公司)负责人应当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自查工作。各机构应当制定自查工作办法,选派合适人员,确保自查工作深入、细致、有序地开展。

  (二)完善内部管控。自查过程中发现落实非现场监管要求不到位的,应当迅速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今后不再出现同类或者类似情形。

  (三)按时报告。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如实报告自查结果,并于2013年8月31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通过OA向我局保险中介监管处报告,并同时抄报当地保险行业协会。

  

                                                                                                  江苏保监局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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