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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厦门市保险中介市场摸底普查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厦门监管局提供)

  

  厦保监发〔2008〕53号

厦门市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

  为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关于开展保险中介市场摸底普查的通知》(保监中介[2008]1257号文)的工作部署,全面掌握厦门市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状况,防范保险中介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我局决定在厦门市辖内开展保险中介市场摸底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普查对象

  此次摸底普查的对象是: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在厦门市辖内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经保险监管部门认可从事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机构。

  二、摸底普查重点内容

  (一)对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的摸底普查

  各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要认真填写《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摸底普查表》(附件1),主要自查本机构日常经营的合规性、财务业务数据的真实性、业务发展的持续性。

  (二)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摸底普查

  1、各保险公司指导所合作兼业代理机构的摸底普查工作。各保险公要结合第三季度兼业代理报表报送,根据我局在互联网上公布的《厦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清单》,确定本公司负责申报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普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

  2、明确兼业代理机构的普查范围

  ⑴银行类:各保险公司以辖内各银行(含邮政储蓄)分行、厦门市商业银行、厦门信用联社为单位进行调查。

  ⑵车商汽修类:人保、平安产险、太保产险等三家保险公司选取前十大合作车商汽修类机构,其他保险公司选取前五大合作车商汽修类机构进行调查。

  ⑶航空类、商贸类和其他类兼业代理机构要全部进行调查。

  3、各保险公司要在收集整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自查表》的基础上,做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摸底普查汇总表》的填写和上报。

  (三)对继续教育机构的摸底普查

  我局已批准的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平安人寿厦门分公司、太保人寿厦门分公司等四家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这四家机构要做好《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摸底普查表》(附件3)的填写上报。

  三、时间安排

  本次摸底普查的基本数据截至2008年9月30日。各机构摸底普查工作应于10月25日前结束并上报摸底普查情况表。附件所列表格可以到厦门保监局网站下载。

  四、工作要求

  本次保险中介市场摸底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要求紧、工作难度大。各保险机构要在统一要求的框架内,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此次普查工作。

  在进行摸底普查的过程中,各保险机构要对相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违法违规的苗头性问题应立即向我局报告。在机构自查的同时,我局将按照保监会确定的检查重点,对部分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摸底普查工作中发现的虚报瞒报等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杨坚

  联系电话:0592-8122295

   

  附件1: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摸底普查表.doc

    附件2: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摸底普查表.doc

    附件3: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摸底普查表.doc

   

   

  二○○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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