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监发[2008]25号
各寿险公司:
为规范农村寿险营销秩序,切实维护农村保险消费者利益,根据《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我局制订了《青岛寿险农村营销服务部标准化建设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岛寿险公司农村营销服务部标准化建设指引(试行)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