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监发[2008]34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
为了加强和规范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的合作,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保险市场又好又快地发展,我局制订了《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合作指引》,现予以印发。请各机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徐颖青联系电话:85799120
附件:《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合作指引》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