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监发[2010]41号
各保险公司市级分支机构:
为加强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督促保险公司新设分支机构解决成立初期由于面临激烈的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经营发展不稳定、内控能力较弱、合规意识不到位等问题,辅导新机构夯实经营管理基础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青岛保监局制定《青岛保险业新设机构观察期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日 青岛保险业新设机构观察期制度(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