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监办发〔2012〕67号
各保险公司市级分支机构、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
为了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对成立以来至2011年12月31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