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保监发〔2005〕48号
关于印发《2005年度宁波市保险信用体系
建设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级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
根据《宁波市保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我们制订了《2005年度宁波市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2005年度宁波市保险信用体系
建设实施工作方案
为全面启动、稳步推进宁波市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宁波市保险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抓好起步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在今明两年内实现《指导意见》起步阶段目标,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5年度宁波市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主要目标是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建立和完善保险信用评价制度、投保提示制度、推动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等工作,尝试建立适合宁波市保险业发展特点的保险信用体系,使依法合规和诚信经营服务理念得到普遍认同,实现宁波市保险信用状况的初步改观。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和完善保险信用评级制度
1.宁波保监局印发并实施《宁波市保险(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办法》,7月底前印发,8月1日起实施。
2.宁波保险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信用评级工作。首次信用评级考评期为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2006年3月底前完成第一次信用评级工作并在业内公布评级结果。
(二)建立和完善投保提示制度
1.各保险机构对《寿险投保提示制度》、《车险投保提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7月底前完成;
2.宁波保监局对《寿险投保提示制度》、《车险投保提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8月底前完成;
3.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9月上旬完成。
(三)推动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1.保监局对各保险机构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重点调研各保险机构保险服务机构、人员设置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完成《宁波市保险服务状况调研报告》,制订并实施《关于加强宁波市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10月底前完成;
2.各保险机构要对本系统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健全和完善承保、理赔、客户回访、售后服务、投诉等工作制度,建立相关工作部门并配置充足人员,制定保险服务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对服务质量进行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10月底前完成;
3.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制订保险理赔服务标准及相关自律公约,9月底前完成;
4.探索建立宁波市保险纠纷处理机制,年底前完成。
(四)加强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
1.宁波保监局编印《宁波市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手册》,印发各保险(中介)机构,10月底前完成;
2.各保险(中介)机构组织从业人员对《宁波市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手册》进行学习,尤其要加大对营销员、业务员,理赔、客服工作人员等业务销售和服务人员的的诚信教育,在从业队伍中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使信用意识转变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各保险(中介)机构要认真抓好落实,抽调精干人员,组织、实施好建设工作。建设过程中要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建设工作职责分明,责任落实。
(二)深入发动,形成合力。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参与单位要深入宣传动员,广泛发动各基层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全市保险业内形成以保监局和行业协会为助推力,各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为建设主体,各机构齐抓共管,全行业人人参与的局面,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三)扎实工作,注重实效。各保险机构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建设过程中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信用体系建设同推动业务发展相结合,同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相结合,同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相结合。各市级公司要定期、不定期检查本单位、本系统诚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力争2005年末实现全系统信用状况的明显好转。
附件:《2005年度宁波市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安排表》
附件:
2005年度宁波市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安排表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一、建立和完善保险信用评级制度 | |||
1 |
《宁波市保险(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办法》 |
宁波保监局 |
7月底 |
2 |
开展保险(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工作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8月至2006年3月底 |
二、建立和完善投保提示制度 | |||
3 |
投保提示制度自查 |
各保险(中介)机构 |
7月底 |
4 |
投保提示制度抽查 |
宁波保监局 |
8月底 |
5 |
公布投保提示制度执行情况 |
宁波保监局 |
9月上旬 |
三、推动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 |||
6 |
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
宁波保监局 |
9月底 |
7 |
印发《关于加强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
宁波保监局 |
10底 |
8 |
各保险机构制订并向社会公布保险服务标准,对服务质量进行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
各保险(中介)机构 |
12月底 |
9 |
行业协会制订保险理赔服务标准 |
行业协会秘书处 |
9月底 |
10 |
探索建立宁波市保险纠纷处理机制 |
宁波保监局、行业协会 |
12月底 |
四、加强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 | |||
11 |
编印《宁波市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手册》 |
宁波保监局 |
10月底 |
12 |
组织学习《宁波市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手册》 |
各保险(中介)机构 |
12月底 |
主题词:信用体系 工作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