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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邓俊辉局长在全市保险业产寿险高峰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提供)

  

  甬保监发〔2011〕14号

各市级保险机构,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

  现将邓俊辉局长在全市保险业产寿险高峰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保监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邓俊辉局长在全市保险业产寿险高峰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3月18日)

  同志们:

  利用产、寿险峰会之机,我们加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分析回顾今年前两个多月的保险市场情况,让大家比较对照,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各保险机构签订《2011年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进一步提升各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一把手”的管理责任,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氛围和环境,促进宁波保险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刚才,保监局统计研究处对前两个月市场情况进行了分析通报。今年前两个月,宁波保险市场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无论从增长态势、规模还是增长质量,都明显好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是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险业情况通报会和全市保险工作会议取得的初步成效,也是各保险机构提早谋划、辛勤努力的结果,为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值得充分肯定。

  但是,我们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全行业当前的发展优势并不明显,市场秩序并不平静,市场风险仍然存在。刚才统计研究处在市场情况通报的时候已经谈到了这些问题,我就不再一一重复。但有一点我想特别强调一下,就是关于行业发展优势不明显的问题。目前我市各保险机构之间的发展并不平衡,出现负增长的小公司较多,产险有8家,寿险有7家。虽然也有一些较大公司出现了负增长,但绝大多数是小公司。关于小公司发展缓慢问题,似乎是一个历史问题,但我觉得也是一个现实问题。究竟原因在哪里,建议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组织一些研究。从监管部门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至少有四点需要引起小公司的高度重视。一是高管层的频繁变动问题。宁波辖区内不少小公司的高管变动十分频繁,有的甚至几个月就有变动,一两年变动一次是常有的事。最近,我也专门挑选了一些小公司进行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小公司的领导也普遍感到高管的频繁变动确实给企业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这个问题需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二是资源匮乏问题。总体看,小公司无论在人力资源、成本资源方面,还是在产品资源、客户资源方面,都显得比较匮乏。这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不少小公司在如何利用、整合有限的资源方面考虑得不多,做的工作不多。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提升服务、提升素质上,而是将不少成本资源拿来拼市场。三是短期行为较为突出的问题。从近期保监局调研的情况来看,部分小公司短期行为比较突出,在如何把企业做成“百年老字号”、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缺乏长远考虑和规划。四是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新、小公司创新能力相对较为薄弱,产品比较单一,销售手段也较为简单,不是想办法如何把市场“蛋糕”做大,而考虑得更多的是怎么样在这个市场上分“蛋糕”,在开辟一条适合小公司成长、发展的道路问题上缺乏深层次的思考和有效的手段。这个问题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势必会出现大公司越来越强、小公司越来越弱的局面。当然,从客观上讲,我刚才谈到的几个问题有些也许不是你们可以左右的事情,有上层的因素,也有机制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但我认为,在座各位有责任去认识、改善和转变这些问题。而转变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转变的基础,就在于提升服务、提升品牌、提升素质,没有任何别的捷径。

  同志们,尽管当前行业的各项发展指标较好,但“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的压力仍很大。依法合规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高、内控制度不严等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虚挂营业费用、暗中支付手续费以及销售误导等问题仍时有发生,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这些都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今年,保监局将按照保监会的统一部署和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六大任务目标,采取五大举措,进一步加大市场规范力度,更好地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行业持续、稳健、安全运行。

  第一,全面建立健全公司风险治理管理体系,建立公司风险治理档案,实现全行业风险管理全覆盖。保监局两个专业处室正密锣紧鼓推进这项工作,并进行了专门的布置和安排。一是指导并核准各保险机构针对自身实际,按照保险监管机构以及各总公司的规定要求,制定风险治理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风险治理框架以及运作规程,落实治理防范风险的责任。这项工作在保监局指导下统一开展。各公司的风险治理办法必须突出自身的特点,哪方面比较薄弱,哪个环节有问题,公司就要在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给力,不要搞照搬照套。这也是我们今年强调建立风险治理体系、制定风险治理办法的一项重要要求。保监局产、寿险处将深入各保险机构,了解、掌握公司情况,指导公司建立风险防范原则,制定具有公司特点的、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效果的风险管理办法。二是保监局各专业处室将根据风险治理办法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设置专职监管员,建立各保险机构风险管理档案,对公司风险状况实行动态监督。三是建立完善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公司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将监测及评估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加强保险监管的一项重要依据和批准机构设立、高管核准及确定现场检查目标等的重要参考。对于风险评估程度较高的保险机构,将在批设分支机构、高管核准等方面从严把关。

  第二,整合稽查资源,强化现场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具体有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按照保监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活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保监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规定动作”。二是充分发挥女子稽查队的功能作用,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以及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更好地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监局女子稽查队已经正式成立,目前正抓紧进行培训,需要时应该是“拉得出,打得响”。三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积极引导和督促行业集中主要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加大行业内部的约束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充分发挥公司自身的稽查作用,督促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下级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要求向我局提交稽查报告。保监局将视情况进行跟踪抽查。五是探索利用外部力量,加强外部监督。今年,保监局将与地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建立日常联系,积极探索利用他们的专业和稽查力量为行业的规范和发展服务。

  第三,建立各公司“一把手”依法合规经营承诺制度,规范承诺行为,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提升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一把手”的主要管理责任。刚才,各保险机构“一把手”已经向宁波保监局签订了《2011年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在这里我想就承诺书问题强调两点。第一,承诺书的内容基本上都是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要求明确,责任清楚,希望同志们予以高度重视,并将相关要求和责任分层级落实下去,形成全公司上下共同承诺的良好氛围。这也是我们签订承诺书期望达到的效果。依法合规经营绝不仅仅是“一把手”的责任,也不是靠“一把手”一个人就能做得好的,而是要把全公司所有人员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调动起来,明确各方面、各层级的管理责任,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第二,保监局推出承诺书,是经过反复酝酿和研究、甚至是字斟句酌后形成的,期间充分考虑了当前我市保险市场的实际和保险机构在素质和层次、管理基础和队伍规范等方面不均衡的因素,所以在措辞表达和约束力度上都体现了适度性原则,但这并不表明监管部门在依法合规和风险防范方面留有空间。法律法规是无情的,承诺了就必须全力去做好。我衷心地希望,通过承诺书,真正让全行业所有的“一把手”行动起来、重视起来,为营造全行业良好的发展氛围和环境、为加快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四,加强监管制度和机制建设,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逐步改进和完善规范市场秩序,建立有效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深化查处分离制度,大胆探索现场检查对象科学选定办法和行政处罚陪审等机制。目前保监局稽查工作委员会正在研究如何合理选定现场检查对象,处罚工作委员会也在考虑如何进一步加大处罚工作的透明度问题。通过这些举措,不断改进和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二是更加注重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关于信息数据平台,我们已经有一定的基础。下一步,要将保监局和行业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使用纳入保险监管的重要议事日程,在现有车险平台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寿险领域和产险(除车险以外)其他险种领域的数据平台建设,尤其是意外险、健康险及农险领域应抓紧研究、提出方案、逐步推进。要用好用足平台,行业平台现在集中了不少数据,我们要把这些数据用好、用活,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延伸监管手段,在促进发展、加强规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严格管好平台,确保数据的安全性,通过制定严格的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确保重要数据特别是交警部门提供给我们的数据不在行业层面泄露出去。三是积极推进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的通知》和《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以及《商业银行办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等一系列的政策规章,在此基础上,结合宁波市场实际,细化相关标准和内容,不断提高监管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第五,建立和加强与各总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将分公司风险隐患、存在问题等通报总公司,进一步加强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约束力度。管好一个公司,需要形成合力。除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强化市场监管以外,还需要总公司更好地配合。下一步,保监局将在与总公司的沟通联系方面做更多的工作,争取总公司更多的支持和配合。

  与此同时,今年保监局将把保护消费者利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管齐下,切实解决政府和百姓关注的理赔难、销售误导等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切实转变行风,努力取得实效。今年,保监局将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动消费者利益保护工作。一是以“两站、一卡”为载体,强化理赔过程的全程监督,不断改进和改善保险服务,着力提升公众对保险的满意度。今年在全面实施理赔服务监督卡的基础上,选定个别寿险公司进行试点,将监督卡的使用范围向承保领域延伸,切实解决销售误导等问题。二是建立信访投诉考核机制,制定评比办法,及时对零投诉和投诉率明显下降、工作卓有成效的公司予以表彰,并对投诉率高、工作不负责任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直至追究单位领导责任。三是将行业自律从主要关注手续费费用竞争逐步转移到关注手续费费用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保护并重上来,集中精力解决好理赔难和销售误导等问题。保监局各专业处室将加大行业对消费者利益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约束,最大限度发挥行业组织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启动公众保险教育机制,加强保险知识宣传和普及,采取电视讲座、广告片、招贴画以及案例教育等形式,丰富教育宣传的手段和内容,切实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有效减少保险纠纷。已有的经验告诉我们,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与加强保险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同等重要,务必引起重视。保监局将大胆探索公众保险教育工作机制,积极整合资源,加强行业联动,推进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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