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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保险业社团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

  

  各保险分公司,民生人寿大连中心支公司、幸福人寿大连中心支公司、中美大都会辽宁分公司大连营销服务部、百年人寿营业部、恒安标准人寿大连营销服务部、阳光人寿大连中心支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大连市保险学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建设,切实发挥保险业社团组织职能,中国保监会于2007年12月3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07]1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下发以来,我市保险行业协会、学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保险行业社团建设逐步规范,得到会员公司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当前,我市保险业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市场形势日新月异,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市场各方对行业社团组织的期望与要求也日益提高,迫切需要保险行业协会、学会发挥重要的辅助管理、自律和服务职能。因此,为进一步明确保险行业协会、学会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职责,为保险行业协会、学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指引,根据保监会《指导意见》的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市保险业社团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加强我市保险业社团建设的指导意见.doc

  2、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doc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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