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保险机构:
现将深圳市《关于认真做好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治贿办[2006]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落实工作责任,对照《自查自纠工作考核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制定本公司的验收方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
请各公司于
联系人:明霞
联系电话:82474586 传真:82474519
电子邮件:mingxia123456@hotmail.com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