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财产保险公司:
现将中国保监会《关于认真执行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与纯风险损失率表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产险[2006]13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