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区科技局及有关单位,各保险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发【2005】44号)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29号)。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深圳和本单位实际,研究运用商业保险机制支持和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效措施,为深圳建设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