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保监发〔2010〕71号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市各人身保险机构:
2006年6月,保监会、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6〕70号),规定银保专管员应由保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为严肃监管纪律,进一步理顺公司与银保专管员的法律关系,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各公司新招聘银保专管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银保专管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再采取代理合同制。采取委托代理合同方式管理银保专管员的公司应在201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
二、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纠正的公司,我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三、各公司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将本公司规范银保专管员管理制度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特此通知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