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保监办发〔2012〕10号
市各保险公司:
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险机构第三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的通知》(保监稽查〔2012〕30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保险机构第三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提出了就具体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要按照《通知》各项要求,准确、及时向我局报送相关材料。对于存在瞒报、漏报和迟报的机构和个人,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所有报告、报表均以纸质和电子两种方式报送,并在文件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 人:稽查处 徐洋
联系电话:0755-82549169
传 真:0755-82549164
电子邮箱:yang_xu@circ.gov.cn
附件:关于开展第三次保险机构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