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保监办发〔2012〕1号
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深圳永兴元保险从业人员考试服务中心:
现将中国保监会《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厅函〔201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考点应采用考点张贴、网站公告等方式将《通知》内容告知考生,并对考生的咨询予以解答。
二、各考点应加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对试题保密、考试报名、考务组织、违纪上报及资格证书发放等事项进行细化规范,特别应认真核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防范替考行为的发生。
三、各考点对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应认真核实并及时上报。
联系人:王绍平 联系电话:82549157
电子邮箱:shaoping_wang@circ.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厅函〔2012〕1号)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