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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人身保险产品税收宣传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提供)

  

新保监办发200840

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行为,保护广大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保监会于近期下发了《关于人身保险产品税收宣传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4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人身险产品宣传、防范销售误导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加强个险、银邮代理以及团险等销售渠道的管理,强化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严格管控销售人员通过宣传虚假税收优惠等手段欺骗投保人;

二、要加强产品培训材料的管理,严格审核产品培训资料内容,对含有类似收益免税等误导性内容的要立即进行清理;

三、要加强产品宣传材料的管理,对含有不符合国家税收法规、政策以及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产品税收优惠等内容的产品宣传材料要立即停止使用。

各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二○○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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