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监办发〔2008〕46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现将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8〕6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中央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之一,关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域出现任何违规违法问题,将给整个行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各试点公司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深刻认识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要在前一阶段内部自查和财政部、新疆保监局检查基础上,认真对照保监发〔2008〕61号文件,从承保、理赔、核算、管理、内控等方面入手,全面深入地查找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进一步完善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管理措施
各试点公司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成因,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大力规范承保、理赔及财务核算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要加强内部稽核,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要强化责任追究与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违规机构和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落实到位。
新疆保监局将全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经营合规性的检查,严厉打击欺瞒、误导和出险后惜赔、少赔、拖延不赔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坚决打击制作假赔案、假批单退费等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严肃处理违规支付高额手续费及承诺不收取、少收取农户及地方财政应负保费等违规竞争行为。并将加强与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延伸检查领域,拓宽检查范围,依法严肃查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对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办理。各试点公司要将执行文件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新疆保监局。
二○○八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