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监产〔2010〕4号
各保险公司:
近期,我区阿勒泰、塔城、伊犁等地区遭受强冷空气袭击,出现60年一遇寒潮暴雪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生活、交通运输、农牧业生产造成了巨大影响,形成重大损失。为进一步做好保险服务工作,全力帮助灾区政府和群众抗灾救灾,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保险公司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抗灾救灾和理赔服务作为当前工作重心,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灾区分支机构立即安排部署各项抗灾救灾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第一线指导理赔服务工作;实行责任到人,督促有关工作人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各保险公司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对随时可能出现的新灾害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以切实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
二、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理赔服务。各保险公司要坚持特事特办原则,简化理赔工作流程,建立雪灾理赔“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开展查勘定损,缩短审批时限,及时支付赔款。各保险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要加大预付赔款支付力度,帮助受灾参保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帮助受灾参保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三、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保险公司要认真收集有关雪灾保险服务的信息,并及时向我局报送。信息报送内容包括:1.保险理赔数据,包括接报案件数、估损金额、已付赔款数额(要按照险种类别加以细分);2.保险业参与社会救助活动情况。包括协助灾区政府和群众进行恢复重建、实施急难救援、组织捐款捐物等。各保险公司以传真形式向我局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联系人: 高邦继 董文华
联系电话:0991-3333910 0991-333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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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