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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我区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提供)

  

新保监产〔2010〕13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09年,我区保险业克服“7·5”事件造成的干扰与影响,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实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平稳发展,在支持我区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边疆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推进我区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10年农业保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构建我区多层次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

    各经办机构要以提供高水平、多方位的保险保障服务为目标,努力构建适合我区区情的多层次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

    (一)努力提高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度广度。要科学分析形势,研究把握政策导向,积极跟进中央支持我区发展决策部署,下力气提高我区既有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率,力争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应根据近年来我区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投入不断上涨趋势,提高农业保险产品单位保额,有效提升农业保险支持农民灾后恢复生产能力。

     (二)稳步推进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试点。对已成为我区农民增产增收主要增长点但未纳入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范畴的农作物品种,应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试办区域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等地方性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切实做好阿克苏市政策性特色林果业保险试点,提早准备,精心组织,努力改进提高,认真总结经验。

     (三)积极探索商业性农业保险经办有效模式。应认真研究各级政府、涉农企业和农民风险保障需求,遵循“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理赔便捷”原则,积极开发商业性农业保险产品,积极创新,科学探索,认真总结典型经验与做法,力争商业性农业保险工作实现新突破,以满足“三农”多元化的保险需求。要注重研究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破解难题,寻求对策,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积极延伸保险服务链,逐步使保险服务覆盖至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全过程。

    二、切实强化合规管理,推进我区农业保险健康有序发展

    2010年,各经办机构要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合规管理,推进我区农业保险健康有序发展。

    (一)内控管理方面。要及时依据中央及自治区的各项政策,健全完善农业保险相关规章制度,杜绝分支机构承办业务过程中的随意性,确保农业保险严肃性。要加大公司内部巡查、自查力度,严把农业保险经营关口,农业保险工作责任要具体到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二)业务管理方面。一是改进承保管理工作。加强与各级政府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将应保农产品纳入风险保障,做到不误农时。改进承保案卷缮制,承保案卷应格式统一规范,附有承保分户明细。不得擅自更改或变相更改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条款费率,未经投保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承保险种。二是严格履行理赔规程。要采取有效方式,将理赔资金及时支付至受灾农民。完善理赔案卷缮制,理赔案卷信息应与承保案卷相符,分户明细要增加农民联系电话,严禁代签名。确保理赔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确保赔案真实,严禁虚增赔款或制作假理赔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将同一保单项下的同一灾害事故拆分为多个案件。三是加强单证管理。建立农业保单、发票等重要单证管理台帐,实行专人管理,专人登记,健全完善领用销号登记制度。农业保险单证应纳入自治区分公司统一管理,分支机构不得私自印制相关单证。

    (三)财务管理方面。防范应收保费坏账风险,严禁虚挂应收保费、净保费入账、手工填写发票等违规行为。客观准确归集和分摊相关收入及费用,严禁将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产生的费用分摊至政策性农业保险科目,真实准确反映经营成果。

    三、努力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我区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后劲

    各经办机构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方入手,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增强我区农业保险发展后劲。

    (一)加强研究规划。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掌握了解近年来我区农业保险工作实践基础上,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同时注重吸收区外先进典型做法,不断丰富、完善和创新我区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与工作机制。应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内涵,制定农业保险工作规划,形成科学思路,找准工作方向,谋划长远发展。

    (二)强化资源配置。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积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服务网络,服务关口要前移至基层第一线。要重视和加强农业保险队伍建设,努力培养既懂农业生产、又会保险经营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应进一步充实农业保险管理部门人员力量,确保农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宣传机制。加强与各级党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广泛宣传农业保险作用与功能,赢得理解与支持。创新宣传的形式方法,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宣传农业保险政策和知识,引导广大农民从知道了解农业保险转变为接受认可农业保险,为我区农业保险培育良好的生存发展土壤。

    (四)建立防灾减灾机制。主动与农、林、牧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农经站、气象局等专业部门加强合作,形成长期合作机制,加大防灾防损资金与设备投入力度,提高我区农业生产防灾防疫能力,更好地发挥好保险的防灾减灾功能。

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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