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监发〔2011〕24号
各银监分局,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各政策性银行新疆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新疆(兵团)分行,交通银行新疆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新疆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各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新疆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新疆银行业协会:
现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查询保险机构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新保监发24(联合发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