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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海省保险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4-2010)》的通知(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提供)

  

  辖内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了引导青海省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服务于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青海保监局结合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青海保险业近年来的发展状况,着眼于长远发展,在深入分析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青海省保险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4-2010)》,明确今后我省保险业发展指导思想与原则、发展目标和发展措施。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做大做强保险业,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OO四年八月三日


  青海省保险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004—2010)

   

  在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新形势下,青海保险业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从全局的高度出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刻领会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大做强保险业,促进青海省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服务于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现结合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青海保险业近年来的发展状况,着眼于长远发展,分析形势,明确发展指导思想与原则、发展目标和发展措施,引导青海保险业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青海省保险业的基本发展状况

  (一)保险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增长

  2001年—2003年,全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9.65亿元,年均增长20.35%,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7.69亿元,年均增长9.88%;人身险保费收入11.96亿元,年均增长28.36%。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由2001年的104.4元/人、1.87%增加到2003年的142.8元/人、1.95%。

  (二)与青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组织体系初步形成

  截止2003年底,全省共有保险公司分支机构122家,其中省级分公司4家,中心支公司14家,支公司69家,营业部16家,保险营销服务部19家;保险代理公司1家,保险经纪公司分支机构1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19家。随着保险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得到完善,与青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且较为充分的竞争环境初步形成。

  (三)保险对促进青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功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三年来,全省累计承保保险金额为1556.98亿元,其中,财产险累计保额为1327.36亿元,人身险累计保额为229.62亿元。各项赔、给付款累计支出5.65亿元,为企业生产和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及人民生活保持稳定提供了风险保障。截止2003年底,全省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达13.79亿元,累计实现利税9457.1万元;全省保险从业人员2633人,其中保险营销员1725人,随着保险营销员队伍的日益壮大,吸纳了大量的社会失业人员,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为促进全省再就业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四)保险机构改革及产品创新步伐逐步加大

  一是企业制度改革创新加快。随着国有保险公司顺利实施股份制改革和股份制公司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各国有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以此为契机,在对内部职能部门进行重组的同时,加大内部各项制度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公司经营管理得到改善。二是加大产品创新,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满足社会需求。截止2003年底,全省共向社会提供各类保险产品516个,其中产险公司产品348个,寿险公司产品168个。三是销售渠道创新,在巩固原有销售方式和渠道的同时,大力发展专业代理及银行、邮政等兼业代理保险业务。四是不断进行服务创新,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实行客户服务专业化管理,保险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青海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制约因素

  青海保险业近年来虽然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与全国整体发展水平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保险市场开发程度不高,保险的覆盖面低,与青海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相适应。2003年,青海省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只有142.8元/人和1.95%,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受地方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传统文化习俗和保险宣传不够深入等影响,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比较淡薄。

  (三)保险市场体系不完善,主体数量少,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了业务的创新和拓展。

  (四)保险的功能还没有充分发挥,保险产品创新不足,保险产品结构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保险的需求不相适应,保险业的服务和创新手段比较落后。

  (五)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尚不健全,管控能力较弱,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六)保险业人才严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七)保险诚信体系尚未建立,保险的社会公信度较低。

  三、当前及今后青海保险业发展的内外环境

  2004—2010年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和青海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青海省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青海保险业也将处于更加有利于发展的环境,面临更加有利的发展机遇。

  (一)经济环境

  一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GDP平均增长率达10%以上,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10年全省GDP将达到730亿元,产业结构将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稳步上升,市场化进程加快,城乡差距缩少,基础设施建设将有突破性的进展,以水电、能源开发为骨干工程的一大批投资大、周期长、风险相对较高的重点工程项目将开工和建成,蕴含着极大的保险需求,市场进一步开放,更多的海内外资金将投向青海省。二是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按近几年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幅8%和6%测算,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150元,农牧民人均收入可达到2700元,居民用于保障、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出将进一步增加。三是随着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企业将真正成为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各生产经营主体也必将把保险作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的重要手段。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紧密结合势在必行,这必将给商业保险的长足发展提供较为广阔的空间。

  (二)社会环境

  一是人口环境。按人口自然增长率10‰测算,2010年青海省人口将达到577万人左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将得到极大地改善,科技文化素质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明显增强,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的社会发展趋势,保险对社会和家庭的经济保障作用将日益增强。二是社会保障环境。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确立。三是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启动运行,将促进青海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保险业公信度。

  (三)保险经营环境

  一是青海省保险市场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一些保险公司将在青海省设立分支机构,现有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布局将更加合理。以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兼业代理机构等为载体的保险中介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二是随着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和股份制公司股权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及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辖内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放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区域以及财产险公司对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将进一步促进市场有效竞争,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四是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改革,将赋予保险公司更多产品开发自主权,必将促进保险公司产品创新,使产品更加贴近市场,更具有地方特色。五是在对外开放和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保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有关产品设计、管理等技术创新,管理和服务水平将有很大提高。六是随着青海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保险人才的竞争将成为各家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这将促使辖内保险公司积极引进人才,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在人才和技术的带动下,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机制将发生重大变革,经营成本下降,经营效率提高。七是有关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将为保险业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青海省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今后一定时期,青海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市场机制为导向,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提高经营效益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手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入世带来的机遇,做大做强青海保险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青海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二)在发展过程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改革与发展、保险业做大与做强、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以及监管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有效利用保险资源,力求在结构、速度、规模、效益的统一中实现可持续发展。把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作为保险业的首要任务,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保险业的发展置于服务青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中去考虑,扩大保险覆盖面,力求保险业得到全面发展。

  2、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保险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要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但作为特殊的企业,必须始终以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为重,把保险业的发展有机融入国民经济发展当中,正确处理好保险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推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共同建设,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分忧,为民服务,实现保险业的全面与协调发展。

  3、坚持以加强和改善监管促发展的原则。要不断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偿付能力监管与市场行为监管并重,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以保险企业内控为主的风险预警和控制系统;建立健全保险信用体系,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4、坚持全面创新的原则。积极推进保险业在经营理念、经营体制、管理方式、产品设计、客户服务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积极探索保险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以改革创新提高保险企业的竞争力,全面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五、青海保险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积极引进设立保险公司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一步健全保险市场组织体系,实现保险机构组织形式多样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鼓励和支持保险分支机构进一步延伸,形成保险机构服务网点遍布全省、服务方便快捷、基本适应青海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保险服务组织体系。

  ——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优化竞争环境,不断深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经营主体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保险产品更加丰富,能够基本满足不同保险消费层次的需求,保险消费更加理性,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险服务于青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保险从业人员数量大幅增加,结构更加合理,整体专业文化素质提高,能够适应保险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保险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险监管信息化、制度化、程序化和透明化程度不断提高,保险风险预警、评价、控制体系日趋完善,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

  ——积极构筑企业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促进和完善市场主体规范创新发展、自律组织协调促进发展、监管机关引导支持发展的局面。

  2004-2010年青海保险业务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2004-2010年,全省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13%以上,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人身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0年,全省实现保费收入18亿元以上;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亿元以上;人身险保费收入13亿元以上。保险深度和密度分别达到2.5%和310/人左右。

  1按照国民经济发展推算。根据青海省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及工作部署,按照GDP年均增长10%的幅度计算,到2010年,青海省的GDP将达到730亿元。2000年青海省保险深度为1.64%,2003年为1.95%,年均增长3.6%,按照这个增长速度推算,2010年青海省的保险深度将达到2.5%左右,保费收入约为18.25亿元;

  2、按照保险密度和人口的增长推算。青海省2000年保险密度为83.19元/人,2003年为142.8元/人,年均增长19.28%。考虑到我省各保险公司险种结构调整等因素,以保险密度年均增长12%的速度推算,保险密度在2010年达315.69元/人左右。按照人口自然增长率10‰计算,同时考虑到人口流动等社会因素,2010年青海省人口将达到577万人,依此计算,到2010年,青海省的保费收入将为18.22亿元。

  3、按照近三年保费年均增长速度测算。2001年—2003年,全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9.65亿元,年均增长20.35%,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7.69亿元,年均增长9.88%;人身险保费收入11.96亿元,年均增长28.36%。2003年,青海省的保费收入为7.61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79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4.82亿元。财产险保费收入以年均10%的增长速度简单推算,到2010年,财产险保费收入将为5.44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以年均15%的增长速度简单推算,到2010年,人身险保费收入将为12.82亿元;保费收入将达到18.26亿元。

  六、青海保险业发展的途径与措施

  (一)增强核心竞争力,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1、转变增长方式。转变以单纯追求保费规模和市场份额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提高创利水平,走以品牌、产品和服务占领市场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2、健全内控机制。加强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各环节操作规程,防范经营风险;强化授权授信管理,严格内部审计;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化。

  3、建设企业文化。全面科学地导入CI战略,树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经营理念,将国际先进管理技术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相结合,营造人性化、效率化的工作氛围,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改善市场环境,夯实市场运行基础

  1、加强保险行业自律。健全行业协会内部组织结构,树立行业协会的权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宣传、协调关系、维护权益、信息交流、人员培训、处理投诉、服务会员等方面的作用。

  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以保险从业人员诚信建设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主体信用建设为重点,以被保险人信用建设为依托,以严厉查处失信行为为手段,加快推进“保险监管信用、保险主体信用、被保险人信用”三位一体的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保险从业人员信用意识和道德水准,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行业风尚。

  3、提高公众保险意识。一是建立保险宣传相关制度,形成全方位的宣传体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普及公众保险知识。二是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增强地方政府对保险业支持的力度,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强社会公众监督,疏通公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员网络,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三)提高监管效率,夯实监管基础

  1、改进监管方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监管效率,减少行政干预;坚持市场取向,稳步推进保险费率市场化进程,促进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

  2、提高监管透明度。加快监管部门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设,让社会更加了解保险和保险监管;规范和完善监管部门的各项工作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定期向社会发布监管信息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监管部门及监管人员的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

  3、改善监管手段。坚持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方针,加快保险监管报表系统的电子化、监管信息传递的网络化建设,健全保险监管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为偿付能力监管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完善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系统,建立监管快速反应机制;处理好信访投诉,逐步完善保险消费者保护体系。

  4、加强对外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强同地方党政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社会、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参与地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各项社会经济建设活动,为保险业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加大保险宣传力度,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强同各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防范系统性风险,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金融安全区。

  (四)积极培育各类市场主体,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1、积极引进市场主体

  加大青海的对外宣传力度,积极向省外保险业通报青海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和发展潜力,进一步取得中国保监会对开发青海保险市场的关心和支持,支持保险主体来青设立分支机构,努力形成平等竞争的市场格局。

  2、大力发展中介市场

  (1)继续鼓励和指导设立新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培育保险中介市场,引导其朝着规范化、规模化和职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银行、邮政等机构进入保险兼业代理市场,鼓励银保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并在信息、技术和服务等方面不断得到提高。

  (2)加快发展保险中介市场的步伐。研究和解决保险中介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引导保险中介机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建成“专业高效、规范发展、分工协作”的中介队伍,支持保险中介机构做大、做强。

  (五)加大创新力度,优化产品结构

  站在服务于全省经济发展的高度,积极开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保险市场,大力发展养老、健康、住房、责任、保证等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进一步促进产品的个性化、差异化和多样化,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在局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促进城乡保险市场的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六)实施人才兴业战略,优化人才结构

  1、多渠道引进人才。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标准,积极吸收优秀的管理人才和各类专业人才,发挥人才战略作用,形成多元化的人才结构。

  2、多层次培养人才。进一步加大对保险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制定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努力建设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行业,采取学历教育与在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保险行业的知识存量,建立分层次的人才储备库。解放思想,大胆使用干部,以研修深造、技能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平。

  3、建立人才合理流动机制。一方面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和企业文化建设,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另一方面鼓励人才有序流动,形成全省保险人才市场特别是经理人市场,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七)加强保险信息化建设

  加快保险信息化建设步伐,初步建立保险监管、保险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网络的宣传、营销、交流、服务等功能,加强青海省保险业数据库建设,满足行业内数据交流、传递、查询和监管的需要,并以此推进产品、服务和监管创新。

  (八)加强保险理论的研究与创新。组织开展保险理论研究、探讨,推动保险业在不断取得保险实践创新的同时,注重举办以保险理论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学术报告会、学术讲座、科研成果交流会、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等活动,加强同国内外学术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省保险理论研究的创新,进一步增强保险实践创新的理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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