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向明和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局长侯建新在全省第三次保险宣传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
辖内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青海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界与新闻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保险宣传工作,努力为我省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和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于
二OO六年三月二日
在全省第三次保险宣传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向明
(
同志们:
2004年以来,省委宣传部与青海保监局先后两次联合组织召开了全省保险宣传座谈会。今天,各位又聚集一堂共商保险宣传工作。每次参加这个会议,我都看到全省的保险事业不断取得新的发展,看到保险宣传工作有了新的起色,特别是看到保险宣传工作对发展保险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表示由衷的高兴。在此,我谨向全省保险系统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为保险宣传作出积极努力的各位同志表示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刚才,建新同志向大家介绍了2005年全省保险业的发展情况及今年的工作思路;全面总结了2005年的保险宣传工作,对进一步做好保险宣传工作谈了很好的意见。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个问题。
一、2005年保险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005年,我省保险系统各单位和省内各新闻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第二次保险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着力整合宣传资源,共同构建宣传合力”的宣传工作格局,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开创了保险宣传工作的新格局,为我省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也对进一步做好行业性的宣传工作摸索和积累了许多有益的建设性的经验。我认为,2005年保险宣传工作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青海保监局在加强对全省保险宣传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工作中,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青海保险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青海保险新闻宣传工作备忘录》,创造性地建立并实行了保险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制度、宣传联络员制度、新闻报道通气制度、批评意见整改反馈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保险宣传座谈会议,按季度印发信息工作要点和宣传工作要点,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这些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方式,已足以说明我省保险系统各单位对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组织力度。
二是渠道广泛,方式多样。保险宣传在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宣传方式灵活多样。开展了多层次的宣传日、咨询日、服务日活动,借助广告媒体、宣传画册、网站系统等,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保险基本知识、保险产品和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特别是组织编写了针对我省广大保险消费者的保险知识普及读物《青海保险宣传手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普遍好评。
三是重点突出,效果明显。保险宣传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和求真务实的原则,围绕保险业发展形势和宏观政策、保险法律法规、保险基础知识、保险功能作用以及保险监管和行业自律工作等重点突出了新闻效应,宣传面有了明显扩大,在省内外新闻媒体宣传层次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扩大了保险知识普及面,培养和增强了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度,为保险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把握宣传方向,扩大宣传层面,突出重点做好保险宣传工作
近年来,青海保险业以“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为己任,紧紧围绕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围绕青海人民生产生活需求,积极拓展业务范围,为社会提供了保障水平高、种类丰富的保险服务,并对因发生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风险责任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和赔付,为经济建设、企业生产和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及人民生活保持稳定提供了风险保障。因此,保险宣传工作应始终坚持为青海保险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住当前保险业发展的大好势头,紧紧围绕保险业发展形势和宏观政策、保险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基础知识、保险功能作用和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险监管和行业自律工作等宣传重点,突出报道不断涌现的新成就、新创造、新经验,报道人民群众关心的典型问题和热点问题,积极反映广大投保人的要求,使保险新闻宣传更为群众所喜闻乐见。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处理好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关系,避免宣传不当给保险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积极为青海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保险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覆盖面广、影响大的优势,在省内新闻媒体开辟保险宣传栏目,普及保险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介绍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工作情况等。要进一步开辟新的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层面。建新同志在刚才的讲话中谈到,要积极组织开展“保险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我认为,这个思路非常好,它顺应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符合当前宣传工作领域开拓的方向,也找准了商业“卖点”,希望各家保险机构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使保险宣传走进社区、走进农村,使保险意识深入市民、深入农民。要把这项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不断总结经验,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感染力、影响力。各新闻单位也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声势、造成影响。
三、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宣传资源,联合构建保险宣传工作体系
保险宣传工作需要调动保险系统各单位以及新闻宣传单位共同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发挥合力。保险监管机关、保险经营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与新闻媒体之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系、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相互间的积极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保险宣传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保险系统与新闻单位之间的协作和联系。去年以来,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保险系统与新闻单位之间通过有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已建起了良好的合作平台。希望各单位在进一步巩固和落实保险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制度、宣传联络员制度、保险新闻报道通气制度和批评意见整改反馈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保险宣传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合作,努力构建宣传面广、影响力强的保险新闻宣传工作格局,确保宣传的协调一致性和宣传效力。保险系统各单位要积极为新闻记者创造更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采访的机会和条件,不断加大保险业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各新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宣传工作的指导,主动为保险宣传工作出谋划策,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鉴于保险业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在宣传方面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行业性和系统性的波动。因此,各新闻单位对保险宣传稿件要严格把关,特别是涉及到一些批评性的稿件,一定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照保险机构和各家新闻单位签署的《保险新闻宣传备忘录》,在发稿之前充分征求青海保监局的意见,以保证报道的准确性。二是进一步整合保险系统宣传资源。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海保险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保险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向,形成保险宣传合力。青海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做好保险宣传的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和统一实施工作,研究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突出行业特色,有针对性地做好全系统的宣传工作。各保险经营机构要在青海保监局的统一指导和行业协会的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自的宣传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共同努力把我省的保险宣传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同志们,我省的保险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全社会的保险意识还待进一步培育,保险宣传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各新闻单位、各保险机构从促进青海保险业持续快速稳健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共同为推进保险宣传工作,促进青海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加强协作增强合力 再创青海保险宣传工作新局面
青海保监局局长侯建新
(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青海省委宣传部与青海保监局在这里联合召开全省第三次保险宣传工作座谈会,旨在进一步加强保险界与新闻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与协调,共同探讨做好保险宣传工作的有效途径,再创青海保险宣传工作新局面,为青海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首先,我谨代表青海保监局和全省保险系统对省委宣传部和省内各新闻媒体在宣传和支持青海保险业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2005年青海保险业的发展情况和今年的工作思路向大家作简要介绍,并对保险宣传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2005年青海保险业的发展情况及2006年工作思路
2005年,全省保险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紧抓发展要务,积极为青海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使我省保险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保险业务平稳发展。 2005年,全辖实现保费收入78581.92万元,较上年增加4895.26万元,增长6.64%。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5550.54万元,同比增加3632.87万元,增长11.38%;寿险保费收入36010.64万元,同比增加249.88万元,增长0.7 %;健康险保费收入4452.13万元,同比增加292.47万元,增长7.04%;意外险保费收入2568.61万元,同比增加719.77万元,增长38.93%。保险密度达146 元,保险深度为1.44 %。
(二)结构调整初显成效。2005年,各保险公司进一步转变经营观念,坚持以结构调整求效益、促发展,在延伸服务机构,通过直销和三大中介销售渠道拓展业务空间的同时,逐步调整业务结构,使结构调整初显成效。各家财产保险公司在巩固和发展机动车险、企财险、货运险等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责任险和短期健康险、意外险业务,使责任险、短期健康险、意外险业务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9.8%、962.86%、57.06%,成为产险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各寿险公司在大力发展寿险期缴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意外险业务,使寿险新单期缴保费收入占新单保费收入的比重上升到30.77%,较上年同期增加2.26个百分点,意外险业务较上年增长25.75%,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近年来寿险趸缴业务占比过高、业务发展不均衡的状况。
(三)保险市场体系得到发展。2005年,安邦财产保险公司在青筹建分支机构,保险营销服务机构新增7家,保险经纪法人机构新增1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新增51家。目前,全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有126家,其中省级分公司5家、中心支公司14家、支公司68家、营业部5家、营销服务部34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4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2家、保险经纪公司2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11家,保险营销员1938人。以保险公司为主体,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为纽带的保险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市场有效竞争。与此同时,各家保险公司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先后推出保险新产品83个,其中财产险22个,人身险61个,目前市场上有效保险产品达692个,多元化的保险产品体系进一步形成。
(四)保险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1、为经济安全运行和人民生产生活稳定提供保险保障。2005年,我省保险业紧紧围绕青海水利、水电、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资源开发,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不断扩大财产险、人身险业务,积极为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累计承担1571.84 亿元的保险责任,各项赔款给付支出31130.71万元,较上年增长25.92%,其中保险公司承担财产保险责任788.27亿元,赔款支出17250.5万元,较上年增长0.1%;为92万人次提供了783.57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赔给付支出13880.21万元,较上年增长85.36%。保险业为省内工程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风险保障,并在稳定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积极支持和服务“三农”。为有效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工作,青海保监局积极指导中国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在乐都县开展了日光温棚农作物保险试点工作,共承保日光节能温棚11040余栋,承保风险责任2.2亿元;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青海省县域寿险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农村寿险营销员管理办法(试行)》,并在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指导寿险公司开展县域寿险试点工作,推动保险业务向小城镇和农牧区延伸,为进一步拓展“三农”保险业务打下了基础。此外,还就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进城务工农民意外伤害保险等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积极主动地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协调。3、积极服务于建设“平安青海”、“和谐青海”工作。着眼于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通过沟通协调,青海保监局分别与青海省建设厅、青海省交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制度的通知》,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公路旅客、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企业稳定经营提供了风险保障。
(五)保险诚信建设不断加强。2005年,全省保险系统把诚信建设作为促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明显成效。青海保监局研究出台了《青海保险业诚信建设指导意见》,并指导辖内各保险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诚信建设工作机制,从加强诚信教育、公开和履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落实诚信建设工作;建立投保提示制度,向社会公告了《青海省财产保险投保提示》、《青海省人身保险投保提示》、《青海省银行(邮政)代理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引导社会公众在明明白白消费保险的同时,对保险人诚信进行监督。保险行业协会在制定一系列行业自律公约的同时,从广大被保险人反映强烈的理赔服务等方面入手,推行行业服务标准,并组织开展了首届“保险服务标兵”和“十大保险明星”评比表彰活动,大力倡导和培育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保险诚信理念。各保险机构把加强内控管理、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作为诚信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在加强对业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从业行为管理的同时,建立健全承保、理赔等管理流程和标准,并推出了各具特色的服务品牌。如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推出“理赔无忧—车险快捷服务承诺”,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实行客户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聘任制度,平安产险青海分公司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客户服务日活动,平安寿险青海分公司推出零现金收费模式,新华人寿青海分公司试行理赔预付制等,使我省保险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保险监管效能不断增强。青海保监局坚持以监管促发展的主导思想,在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加强对辖内保险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并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了以业务财务真实性、理赔难、欺诈误导等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2005年先后组织开展市场巡查、专项检查和投诉检查等现场检查15次,检查各类机构29家(次),下达处罚决定书10份、监管意见书4份、检查意见书15份,进行高管人员监管谈话12人次。实施重点产品业务经营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和市场运行季度分析例会制度,强化对业务经营情况的非现场跟踪分析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了非现场监管工作的效能。实行信访工作情况季度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三级信访投诉案件处理、协调、反馈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保险信访投诉,并将信访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督促保险公司改善管理和服务,有效维护了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理由突发事件引发的保险市场风险,增强青海保险业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能力,在研究制定《青海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指导各保险公司制定了相应预案,进一步健全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并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理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指导保险行业协会按照“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的工作职能开展工作,并指导其建立完善行业自律公约,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服务标准,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七)保险行业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全省保险系统坚持两手抓的工作方针,一手抓监管和业务发展,一手抓行业自身建设。按照党中央部署和保监会党委的统一安排,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三是结合各自实际,从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着手,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使全省保险系统职工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006年,是我国全面实施“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全省保险业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保险业发展全局,立足实际,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转变业务增长方式,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行业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好速度、效益、诚信和规范经营问题,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努力促进青海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今年1月19日召开的全省保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2006年青海保险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做好青海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工作。按照保监会制定的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青海经济社会和保险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青海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强对青海保险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工作。
(二)着力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体系。着眼于培育和完善保险市场组织体系,积极引进新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引导保险公司向县以下小城镇和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延伸保险服务机构,拓展农牧区保险市场。培育和完善保险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功能作用,发挥兼业代理机构网络优势,进一步拓宽保险销售渠道,提高业务拓展力和渗透力,进而扩大保险覆盖面。
(三)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保险的影响力。一是积极围绕青海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拓展业务空间。围绕交通、电力、水利、城建等重点建设项目拓展保险业务,积极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各类配套的保险服务;积极稳妥地开展适应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盐湖化工等优势资源开发和冶金、医药、农畜产品加工、建材等优势主导性产业发展以及工业园区建设需求的保险业务,积极服务于我省工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在进一步搞好对大中型国有企业保险服务,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的同时,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生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的状况推出适应性保险产品,并积极为其提供风险咨询、评估、管理等服务;围绕高原特色旅游业发展和一年一度的“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重点旅游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不断扩大旅游责任险、意外险等相关保险业务。 二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积极探索保险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有效途径,深入了解和掌握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保险需求,采取灵活、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向农牧民群众提供适销对路的“三农”保险产品,并围绕我省农牧业产业化,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效途径,推动城镇郊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促进农牧业支持保护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三是积极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在进一步推动建筑行业强制意外伤害保险和公路旅客、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业务发展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推动各类责任险的业务发展,并围绕新兴现代物流和科技服务、中介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体育健身等产业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提供保险服务。积极开办商业补充养老、健康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加大创新力度,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深入调查研究市场需求,分析产品销售不畅、不能产生规模效益的症结,针对不同消费阶层、不同区域特别是城市和农村的现实情况,因地制宜地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形成具有广覆盖、多层次、多样化的有效保险产品体系,不断满足社会各领域、各方面、各层次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管理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把保险机构改革与管理机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保险机构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和约束机制,强化业务、财务集中管理以及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切实规范承保和理赔等环节的工作,确保业务、财务管理的有效衔接和承保、理赔、客户服务等工作质量,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把公司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把公司效益与职工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改进和完善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员工尤其是基层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凝聚人心、增强活力、促进发展。三是进一步创新服务和销售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探索与青海地理、人文环境相适应的保险营销方式,拓宽营销渠道,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客户的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服务,做好各种延伸服务,不断提高承保效率,加快理赔速度,深入细致地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并切实落实客户回访制度,保证咨询投诉处理工作质量,以诚信和优质服务培育忠实的客户群。
(五)进一步为保险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保险业发展重大决策、工作思路和工作情况以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保险工作的支持。围绕当前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相关制约因素和关键环节,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大政策协调力度,进一步营造政府搭台、保险公司唱戏、监管部门服务的保险业发展工作格局,促进保险业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加大保险宣传力度,整合保险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积极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成果、保险基本知识、保险产品和相关法律法规,让更多的人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支持保险。进一步重视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覆盖面广、影响大的优势,做好保险新闻宣传。开展保险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文艺演出和举办演示会、现场赔付会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保险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三是进一步推进青海保险业诚信建设。切实落实《青海保险业诚信建设指导意见》,以保险从业人员诚信建设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主体信用建设为重点,以被保险人信用建设为依托,积极配合建设“信用青海”工作的开展,加强诚信教育,推行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化工作;改善服务流程,履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品质,强化对保险营销员的从续教育和展业行为的督查;完善保险经营机构、高管人员和保险营销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针对当前保险市场上出现的误导欺诈、拖赔欠赔、弄虚作假等不讲诚信、破坏行业信誉的突出问题,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围绕诚信建设,加大调查研究和巡查力度,进一步推进保险诚信建设,树立青海保险业良好的形象。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管,确保青海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保监会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认真做好日常行政许可工作,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并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不断增强依法监管能力。进一步将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结合起来,将对人管理和对事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创新监管方式、手段,强化过程性的事前事中连续监管和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要实施分类监管,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以及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险公司实施重点监管。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加大对各保险机构业务、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内部审计稽核有效性的检查力度,督促各保险机构落实内控制度,提高业务、财务的真实性;依法严肃处理保险经营中不计成本、不讲效益、不顾长远发展、破坏保险资源的恶性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的联动机制,加大自律监督、检查及惩戒力度,努力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七)进一步加强保险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保险监管、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保险营销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并在加大营销员增员力度的同时,加强对营销人员的从续教育,全面提高保险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三是着眼于保险业的长远发展,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机制引才、制度用才、培训育才、环境造才”方略,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和人才选用机制,做到公平竞争,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持续的智力和动力支持。
二、2005年全省保险宣传工作基本情况
2004年以来,为了推动我省保险宣传工作,省委宣传部和青海保监局先后两次联合召开保险宣传工作座谈会议,共同研究确立了我省保险宣传工作的重点和方向,逐步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年来,在省委宣传部和省内各新闻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省保险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第二次保险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保险业发展、为青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这个中心,创新宣传工作机制、方式、手段,强化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广大公众保险意识和保险消费者的依法维护权益意识,促进保险经营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和保险业良好形象的树立,为我省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对促进全省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确定指导思想,保险宣传工作显著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保险宣传工作,青海保监局进一步
加强了对全省保险宣传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青海保险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牵头组织各保险机构与省内新闻单位共同签署了《青海保险新闻宣传工作备忘录》,明确了保险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向。制定了《青海保险政务信息管理办法》和《青海保监局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并按季度在行业内印发保险信息工作要点和保险宣传工作要点,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从而使我省保险宣传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保险宣传工作得以显著加强。
(二)建立工作机制,保险宣传合力不断增强
2005年以来,全省保险系统各单位进一步重视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的作用,与省内各新闻媒体之间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开创了保险新闻宣传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建立了保险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制度。由青海省委宣传部和青海保监局联合定期组织召开保险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通报保险业改革发展情况,分析保险新闻宣传的重点和热点,引导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二是建立了保险新闻宣传联络员制度。各新闻单位、保险系统各单位除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分管保险新闻报道工作之外,同时还分别确定了一名保险新闻宣传联络员,负责具体宣传工作。为了密切宣传联络员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青海保监局还按季定期组织召开联络员座谈会议,通报每季度保险宣传要点,互通情况,研究工作。与此同时,凡省内保险行业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等,均及时邀请保险新闻宣传联络员参加采访报道。三是建立了保险新闻报道通气制度。一方面,青海保监局利用每季度召开的保险新闻联络员座谈会议及时通报我省阶段性保险业发展情况;另一方面,对有关重要保险新闻的报道事前与新闻单位就宣传的方向、重点内容、方式、口径等内容进行沟通和协调,保证宣传的协调一致性和宣传效力,避免了因宣传失真、失当给保险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四是建立了批评意见整改反馈制度。青海保监局和各保险经营机构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监督和批评,对于新闻媒体提出的批评性报道,均持以热忱欢迎、认真对待的态度,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纠正和改进,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新闻单位。
(三)突出宣传重点,保险宣传层面明显扩大
2005年,我省保险宣传工作始终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和求真务实的原则,突出了四个方面的宣传重点:一是突出了保险业发展形势和宏观政策的宣传。宣传了我省保险业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所采取的宏观政策措施以及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了青海保险业的发展规划,反映了青海保险业的发展目标、方向及其在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定位,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保险业的关注。二是突出了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了《保险法》及相关法规知识普及的宣传力度,对促进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保险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起到积极的政策法规引导作用。三是突出了保险基础知识、保险功能作用以及保险工作的宣传。在普及和宣传保险的基础知识,加强保险险种知识特别是新型保险险种及其风险性和承保、理赔服务标准宣传的同时,增强了着力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内容的宣传力度,围绕商业保险的功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广泛宣传了青海保险业发展及支持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并扩大了保险业的社会影响,树立了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四是突出了保险监管和行业自律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了青海保监局在加强对青海保险业监管和整顿规范保险市场以及促进青海保险业加快发展方面的工作;宣传了保险行业协会在自律、维权、协调、宣传、交流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争取了社会各界对保险监管和行业自律工作的进一步关心和支持。
2005年,我省保险宣传面明显扩大,宣传层次明显提高。省内各新闻媒体刊发保险工作的稿件超过历年水平。在努力扩大省内新闻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进一步重视扩大宣传面,将我省保险宣传工作逐步延伸至《金融时报》、《中国
保险报》等全国性金融保险主流宣传媒体。
(四)整合宣传资源,保险宣传方式灵活多样
2005年以来,青海保险系统各单位在行业内进一步加强了保险宣传工作的协调和配合,努力改进宣传方式和手段,形成行业内宣传合力,增强了宣传效应。去年8月,青海保监局牵头组织省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机构,整理编写了4.25 万册近6万字的保险知识普及读物《青海保险宣传手册》,免费发送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手中,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普遍好评。青海保监局还通过在西宁体育馆大屏幕开设宣传专栏等开展了保险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保险行业协会进一步发挥协调、宣传职能作用,制定计划,有针对性地确定宣传主题,组织各保险公司开展了以“诚信保险”为主要内容的3.15消费日等宣传活动,并利用《青海保险信息》刊物开展信息交流和保险宣传工作。各保险公司以举办宣传日、咨询日、服务日活动和通过营销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保险基本知识、保险产品和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保险系统各单位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优势,积极组织稿件通过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宣传保险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介绍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工作情况等。部分保险机构还通过建立对外网站系统,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了有价值和可读性强的保险信息。
三、加强协作,进一步开创我省保险宣传工作的新局面
2006年,随着我国“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我省经济社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保险业的发展也将随之而进入一个稳定、持续、健康、较快的发展阶段。要加快青海保险业的发展,扩大保险覆盖面,必须首先提高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度,增强保险意识。因此,我们必须站在促进青海保险业发展、为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险业作为经营与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加强保险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保险系统与新闻单位之间的协作,不断改进保险宣传的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再创保险宣传工作新局面,进而为我省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宣传水平
青海保监局要进一步做好保险宣传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工作,统筹全省保险宣传工作,定期发布保险宣传要点,通报保险宣传情况,推动全省保险宣传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保险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会员单位宣传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和统一实施工作,研究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构建具有行业特色的、突出系统性、务实性、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格局。各保险经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系统内宣传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建立必要的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要加强保险宣传队伍的建设,保持宣传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保险业务和宣传工作的培训,并为他们提供有利的工作条件。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海保险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青海保险新闻宣传工作备忘录》等规定,把握保险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向,切实提高保险宣传工作水平。
(二)突出宣传重点,把准宣传方向
当前,我省保险业正处于一个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形势,各单位首先要从促进青海保险业持续快速稳健发展的大局出发,抓住当前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大好势头,着力于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突出重点、亮点,深入宣传青海保险业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宣传保险业在服务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功能作用,为保险业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其次,要进一步贴进保险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紧围绕保险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中心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报道基层的保险工作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有关保险典型问题和热点问题。再次,要紧紧围绕相关保险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出台,及时普及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促进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保险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第四要大力普及和宣传保险基础知识,加强保险险种知识特别是新型保险险种及其风险性和承保、理赔服务标准的宣传,增强公众风险意识。
保险宣传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处理好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关系,确保新闻宣传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各保险机构要勇于接受和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监督和批评,对于新闻媒体提出的批评性意见,只要是有益于促进工作的,都要热忱欢迎,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纠正和改进,并及时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和反馈。
(三)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保险系统各单位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整合宣传资源,把握保险业发展的脉搏,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创新保险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开辟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应。要进一步开拓思路,有针对性地确定宣传主题,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方式,有计划地统筹组织开展全省性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保险宣传活动。各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类大型活动、公益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告载体,面向社会公众广泛、深入地做好保险宣传工作。要积极组织开展保险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举办保险宣传文艺晚会、保险咨询讲座、公益性宣传等扩大保险宣传面,增强保险宣传的感染力、实效性和影响力。要积极探索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保险宣传的有效途径,开辟现代化的保险宣传渠道。青海保监局门户网站作为中国保监会门户网站的子网站已与今年元月1日正式对外开通,我们将加强对门户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扩展我省保险宣传的覆盖面,增强立体化的实时宣传效果。
(四)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宣传合力
保险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发挥新闻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间的联系和沟通,巩固和落实保险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制度、宣传联络员制度、保险新闻报道通气制度和批评意见整改反馈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新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宣传的协调一致性和宣传效力。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优势,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保险宣传栏目,普及保险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介绍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工作情况等。要积极为新闻记者创造更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采访的机会和条件,不断加大保险业新闻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也希望各新闻单位进一步加大对保险业的关注力度,加强对保险宣传工作的指导,通过相互间的积极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保险宣传工作,努力为青海保险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