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省保险行业协会:
2006年“3·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站在促进青海保险业发展、为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保险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树立自我推销、自我宣传意识,把保险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当前尤其要深入研究如何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做好保险消费维权等方面的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宣传工作任务分解细化,逐级抓好落实。要形成宣传合力,确保保险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主题,突出重点
2006年“3·
三、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此次“3·15”保险宣传活动由青海省保险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协调和实施,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按照省保险行业协会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选派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各项宣传活动。
各单位除按照保险行业协会的安排做好西宁地区的宣传工作以外,还要对包括各州、地、市、县在内的全省范围的“3·15”保险宣传工作统筹作出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形成宣传声势,扩大宣传影响。
各保险经营机构要以举办宣传日、咨询日、服务日活动和营销宣传等形式,深入做好向社会公众普及宣传保险基本知识、保险产品和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要采取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办黑板报、张贴宣传画、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手册上街宣传、赞助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要探索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保险宣传的有效途径,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有价值和可读性强的保险信息。
四、总结经验,加强交流
在宣传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借鉴省内外兄弟单位开展保险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努力增强宣传效果。各单位要积极进行相互沟通、协调,互通有无,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保险宣传工作,努力为青海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认真地对此次宣传活动进行总结,同时对下一步深入持久开展保险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作出计划和安排,并于
二OO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