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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侯建新局长在2007年上半年全省保险市场运行分析会上的讲话》的通知(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提供)

  

   

   

   

    青保监发〔2007〕118号

      

  关于印发《侯建新局长在2007年上半年全省保险市场运行分析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辖内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省保险行业协会:

  2007年7月26日,青海保监局组织辖内各保险机构召开了上半年全省保险市场运行分析会,青海保监局局长侯建新在会上通报了2007年上半年全省保险市场运行的基本情况,总结分析了当前保险市场运行中需要关注的问题以及当前我省保险业所面临的发展形势,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讲话全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侯建新局长在2007年上半年全省保险市场运行分析会上的讲话

  2007年7月2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落实吴定富主席在上半年全国保险市场运行分析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分析全省上半年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和当前我省保险业面临的发展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的保险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保险市场运行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保险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速度、效益、诚信、规范”的发展方针,拓宽服务领域,推进结构调整,加强改善监管,强化行业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行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潜力得到释放,呈现出发展活力趋于增强,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增长质量逐步提高的良好局面,逐步迈上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台阶。

  (一)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上半年,全辖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7892.10万元,增加10866.10万元,增长23.11%,比去年同期16.22%的增幅高出6.89个百分点,较全国20.71%的增速高出2.40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0134.79万元,增加6917.60万元,增长29.80%,较去年同期17.76%的增幅高出12.04个百分点;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23131.02万元,增加3388.56万元,增长17.16%,比去年同期12.78%的增幅高出4.38个百分点,较全国16.67%的增速高出0.49个百分点;意外险原保险保费收入2055.92万元,增加512.57万元,增长33.21%,比去年同期29.24%的增幅高出3.97个百分点,较全国17.70%的增速高出15.51个百分点;健康险在全国下降2.74%的情况下,仍保持了1.89%的增长速度,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570.37万元,增加47.57万元。截止6月末,全省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达230730.01万元,同比增长10.69%。实现利润总额409.91万元。

  (二)服务网络逐步扩大。上半年,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在青海设立分支机构,为我省保险市场增添了新的活力。同时,辖内新增设保险营销服务部10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7家,保险营销员发展到4169人,较上年末增加1119人。截止6月底,全省保险公司主体已发展到8家,共有分支机构156家,其中省级分公司8家、中心支公司14家、支公司68家、营业部5家、营销服务部61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1家、保险经纪公司4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19家。

  (三)业务结构不断优化。保险公司业务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内涵价值得到提升。财产险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逐步形成,在机动车险增长32.12%的同时,实现非车险业务保费收入10387万元,同比增长26.65%,其中责任险、企财险、意外伤害保险分别增长42.89%、31.11%、62.93%。寿险公司结构调整效果更加显著,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新单标准保费7873.19万元,增长67.01%,十年期及以上的新单标准保费收入增长117.94%,占到标准保费总额的65.51%;寿险新单期交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107.49%,占寿险新单业务的67.65%,较去年同期43.04%的占比提升了24.61个百分点;个人营销业务和团体业务同步增长,分别增长了26.60%、54.33%。专业保险代理机构逐步调整以代理产险业务为主的格局,积极发展人身保险代理业务,代理人身险业务占比达到13.96%,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3.49个百分点。

  (四)中介市场平稳发展。上半年,辖内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8880.93万元,同比增长21.48%,占全省原保险保费收入的67.16%。其中,通过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实现保费收入2047.64万元,下降13.42%;通过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12291.24万元,增长27.59%;通过保险营销员实现保费收入24542.05万元,增长22.67%。截止6月末,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实现营业收入1057.79万元,利润总额725.09万元。

  (五)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上半年,全省保险公司累计承担1290.44亿元的保险责任,支付各项赔款23981.55万元,同比增长107.81%。其中承担财产保险责任711.63亿元,赔款支出11266.04万元;为152.68万人次提供了578.81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赔给付支出12715.51万元,重点领域的保险服务进一步拓宽,服务和谐青海建设的能力明显提高。“三农”保险方面。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于6月28日正式启动,承保大田作物107521亩,保险金额5742.68万元;蔬菜日光温棚12285栋,保险金额4745.80万元,保费收入581.85万元。发展农用车保险,承保各类农用车辆3198辆,承保金额1.97亿元,原保险保费收入308.51万元,支付赔款17.22万元。同时,积极推动县域寿险业务发展,拓展农村保险服务渠道,为广大农牧民提供了意外伤害、健康、养老等保险服务。县域寿险试点单位中国人寿湟源大华、湟中多巴两家寿险营销服务部上半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4.65万元。责任保险方面。实施交强险制度,承保机动车70194辆,保险金额41.96亿元,原保险保费收入9885.14万元,赔款523.13万元;发展道路承运人责任险,保险金额10.81亿元,增长110.37%,原保险保费收入371.35万元,增长52.14%,赔款25.16万元;发展旅行社责任险,保险金额1.99亿元,增长5.61倍,原保险保费收入58.73万元,增长5.93倍,赔款0.17万元;发展校方责任险,为168所学校提供保险责任115.65亿元,原保险保费收入20.46万元;发展煤炭行业雇主责任险,保险金额5.41亿元,原保险保费收入314.20万元,赔款160.30万元;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试点业务,保险金额4.65亿元,原保险保费收入21.18万元。意外伤害保险方面。发展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37.89亿元,原保险保费收入616.21万元,赔款81.87万元;发展旅游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29.99亿元,原保险保费收入22.74万元,赔款2.88万元;发展危化行业团体人身意外险,保险金额1.12亿元,原保险保费收入29.58万元。

  (六)基础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推进诚信建设。继续推进全行业诚信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省内保险行业诚信服务标兵代表,深入西宁、海南、海东、格尔木等地区保险机构,开展了保险诚信服务标兵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报告活动,弘扬保险诚信意识,传播先进的保险文化,在全省引起强烈反响。各保险机构把加强诚信、改进服务作为促进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推行特色服务品牌,改进和规范服务流程,增设和细化服务项目,提高理赔效率,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平安产险青海分公司被省整规办授予“首届青海诚信奖”。二是深化保险宣传。组织辖内各保险机构开展了一系列保险“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宣传活动。进社区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和“五·一”黄金周等节假日期间,在西宁等地区先后集中组织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保险宣传活动。进学校青海保监局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学校保险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印发送了《青海省学生保险教育手册》,就举办全省“我与保险”校园征文活动及进学校开展保险知识宣讲和学校风险管理培训工作作出了安排。进农村在省内三个地区的五个村镇集中开展了农业保险手册发放仪式及保险进农村宣传活动,组织举办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启动仪式。三是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辖内保险机构签署了《航意险自律公约》、《航意险共保公约》、《机动车险自律公约》、《企财险、工程险自律公约》等四个自律公约,并配套制定出台了《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对违约行为予以行业内经济处罚。制定实施了《交强险理赔服务标准》、《营销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行业管理文件。四是加强信访投诉处理工作。保险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三级信访投诉案件处理、协调、反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上半年全行业共受理信访投诉83件,已处理81件,办结率97.59%,较好地维护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五是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从组织动员、对照检查、纠正处理、落实整改四个方面24个环节入手,组织全省保险机构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确定了下一步治理保险业不正当交易工作重点,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内控管理,进一步建立了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得到了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七)监管效能不断提高。青海保监局坚持引领发展和防范风险“两手抓”的监管思路,在推动发展的同时不放松防范风险,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制度建设和市场行为的监管工作。一是加强了监管制度建设。修订了《日常监管事项操作规程》,制定了《现场检查工作流程图》,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得到进一步提升。建立并实施了青海保险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按照逐级报告、分级记录、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保险业不良行为进行管理。规范了银行代理保险、航意险、卡折式保单、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及证书的管理。建立并实施了保险营销员挂牌展业制度。初步研究制定了保险机构分类监管制度。二是强化了市场行为监管。上半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和投诉检查等各类现场检查13次,派出30个检查小组198人次,检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19家、兼业代理保险机构9家。对7家机构、1名高管人员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吊销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1家, 对6家机构、1名高管人员给予警告,对机构处以罚款19万元。下达《监管函》8份。三是加强了非现场监管。通过实施保险市场运行季度分析报告和例会等制度,强化对业务经营情况的非现场跟踪分析和监测,向有关保险机构下达监管质询书5份,及时发现和督促保险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维护了保险市场秩序。

  上半年,我省保险业发展呈现出近几年未曾有过的好局面,保持了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这是全省保险业上下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经过扎实工作和辛勤努力取得的,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

  二、上半年保险市场运行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保险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尚未有效解决,市场运行中又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寿险发展相对滞后。上半年,全国寿险公司与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之比为69.64:30.36,而青海省为45.72:54.28;全国寿险与非寿险保费收入之比为63.21:36.79,而青海省为39.96:60.04。我省寿险业发展相对滞后,且发展不平衡,辖内三家寿险公司除平安人寿青海分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52.83%外,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新华人寿青海分公司均为负增长,分别下降了1.71%、1.42%。

  (二)经营费用高位运行。上半年,辖内各保险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支出5787.93万元,增长57.20%,高于原保险保费收入增幅34.09个百分点;业务及管理费支出6702.39万元,增长27.28%。初步分析,造成成本费用的上升的主要原因虽有业务总量增加、增设分支机构等客观因素,但也存在一些公司内部管控不到位、违规支付手续费、虚列营业费用、贴费等问题。

  (三)应收保费仍然较高。截止6月末,辖内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率仍高达21.57%。其中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为19.42%;平安财险青海分公司为20.51%;阳光财险青海省分公司为41.5%。

  (四)退保问题依然严重。上半年,辖内寿险公司人身险业务退保金为3210.73万元,同比增长61.49%,简单退保率为12.13%。其中,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退保金达2042.18万元,占退保金总额的63.60%;平安人寿青海分公司退保金953.92万元,同比增长62.20%,占退保金总额的29.71%;新华人寿青海分公司退保金214.63万元,同比增长93.63%,占退保金总额的6.68%。退保的主要险种集中在国寿鸿泰、国寿鸿瑞、平安千禧红(两全)、平安智富人生以及新华红双喜两全等险种上。

  (五)专业中介发展不足。目前多数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仍以车险、企财险等财产险业务为主,业务结构趋同,业务总量下降,两极分化现象较为严重。5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除安源、长安经纪公司盈利外,其余3家仍处于亏损状态。

  (六)银邮代理持续下滑。上半年,银行、邮政等主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业务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24.95%、54.13%,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中的占比也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5.43个百分点、3.88个百分点。

  三、清醒认识当前我省保险业所面临的发展形势,增强责任意识,把握工作方向,进一步坚定做好保险工作的信心

  当前,我省保险业面临的发展形势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是机遇大于挑战。

  (一)保险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政府高度关注。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保险工作的汇报,并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和保险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保险工作。省政府每月召开的月度碰头会均对保险工作予以专题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和省委常委、副省长徐福顺同志分别对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省政府在安排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新农村建设及企业应急管理等工作中,也将保险纳入其中进行通盘考虑,保险业发展得到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关注和支持。

  政策鼎力支持。今年,政府相关部门更加注重引入保险机制进行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政策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力度继续加大。省政府专门安排500万元专项财政补贴资金用于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省旅游局在安排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时,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情况列为年检的重要审查内容之一;青海保监局会同省农牧厅、财政厅共同制定方案,联合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校(园)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工作的通知》,联手推动全省校(园)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与省农牧厅联合制定了拖拉机交强险实施方案;与省地税局共同制定了青海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实施办法。同时,与省国资委、社保厅和计生委、省国土资源厅共同就开展企业年金、农村节育手术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工作开展了充分调研和沟通,初步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宏观形势有利。今年以来,全省国民经济继续在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轨道上健康运行。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农牧业生产丰收在望;工业生产较快增长,速度效益同步提高;项目工作富有成效,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外贸进出口增势平稳;财政增收形势喜人,金融运行呈现新气象;旅游经济快速发展,消费拉动作用明显增强;投入力度明显加大,社会事业加快进步;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局面,必将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大好机遇。

  舆论宣传助推。今年以来,行业内组织开展的一系列保险宣传活动,使保险逐步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农村,保险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不断深化。省内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了对保险的宣传力度,上半年,仅报刊类新闻媒体刊载保险知识和报道保险工作的稿件就达70 余篇,保险业的透明度不断提高,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已成为保险业发展的“助推器”。

  行业自身发展。目前,我省保险行业发展的基础日趋牢固,市场体系不断完善,行业内在发展能力和市场自我调节能力逐步得到增强,保险市场正在逐步走向理性和成熟;驾驭保险市场的能力不断提高,引领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有所提升;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日益密切,保险服务和谐青海建设的功能作用正在更广泛领域得以体现。

  (二)当前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上半年,我省保险业务虽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但整体规模仍然很小,保费总量仅占全国的0.16%。保险覆盖面不广,渗透力不强,地区间、城乡间业务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广大农牧区保险市场的拓展仍然不力,业务发展明显滞后。寿险与非寿险市场以及公司与公司之间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保险的功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公司经营管理粗放。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能力明显不足。管理方面,部分公司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基层机构执行力不足;内审部门未能有效发挥作用,监督力度不够。服务方面,保险服务水平尚难以得到社会的完全认可,特别是现实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误导欺诈、弄虚作假、理赔难等不讲诚信的行为以及客户回访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产品方面,市场有效产品缺乏,同质化问题突出,有相当一部分产品在青海地区“水土不服”,不能适应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公司及部分高管人员对保险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甚至不学;对监管政策认识不清,掌握不足,执行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非理性价格竞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随意或变相降低费率、虚列费用、贴费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销售误导、擅自迁址、公司间恶意相互诋毁的问题依然存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潜在风险需要高度关注,保险监管、行业自律和企业内控尚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目前,我省保险监管、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保险营销队伍建设与快速发展的形势和承担的任务相比,仍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制约了保险的创新与发展。

  (三)做好当前保险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当前,我省保险业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一方面,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环境,需要我们牢牢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另一方面,保险业的发展又存在着许多的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冷静对待迎难而上。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把握方向,以科学正确的经营理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要始终坚持依法经营、依法监管不放松。依法经营、依法监管,是保险业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法律和制度保障,是我们从事保险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和贯彻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全行业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努力做到认真学法、自觉守法。要切实加强法制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要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保险经营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涉及到千千万万被保险人的利益,直接体现着党和国家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重要思想,已经成为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发点。保险监管部门要始终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主要目标,通过促进发展从根本上提高保险业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通过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市场健康稳定;通过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和加强诚信建设,严肃查处、重点整治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险公司要努力提供真正符合人们需要、定价合理的多样化保险产品,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的保险消费,切实提高理赔服务的质量。

  三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对保险业的影响。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在给保险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新的挑战。这就要求保险业要不断拓宽眼界和视野,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可能对行业带来的影响,切实提高保险监管政策和发展战略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在业务发展和结构调整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争取业务保持平稳增长。

  四要高度重视解决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发展形势越好,我们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全行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我省保险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辩证地认识问题的复杂性和关联性,从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入手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紧迫感和信心。要抓住当前行业发展时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尽量减少给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和损失,不断迈上更高的发展台阶。

  五要促进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保险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相辅相成,互为支持。因此,保险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政治的高度,自觉地将保险业的发展纳入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去谋划、去推动、去发展,充分利用当前保险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发挥全行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地汇报和反映保险工作,加强联系沟通、互通信息,将保险机制引入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以及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灾害事故应急处理当中,积极引导支持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保险,努力实现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四、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

  下半年,全省保险业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青海省政府《实施意见》以及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半年全国保险市场运分析会和年初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速度、效益、诚信、规范"八字方针,加快拓宽服务领域,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增强保险业的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我省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关于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已经在年初的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上作了全面部署。下面,我主要强调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

  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着眼当今国际国内的发展大势,阐述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深刻回答了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

  全省保险业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迅速组织学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全局上来。结合保险工作实际,要着重深化六个方面的认识:一是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面旗帜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的保险业。二是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发展是第一要务,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高度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保险业发展,努力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三是深化对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的认识,使全行业上下更加自觉地解放思想观念、创新体制机制,作为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转化成自强不息,开拓创新,推进青海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四是深化对社会建设、改善民生问题的认识,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保险业义不容辞的责任,真正做到保险业的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服务和谐青海建设。五是深化对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认识,坚持一切从保险业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实际从发,坚持一切从青海的省情从发,遵循客观规律,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定不移地走符合青海保险业实际的发展之路。六是深化新时期对全党同志提出的鲜明政治要求的认识,努力振奋精神,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

  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做好保险工作的行动纲领。当前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要注意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和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省政府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二是和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三是和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保险工作会议及上半年全国保险市场运行分析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四是和全面认识和把握当前保险业面临的形势结合起来;五是和全面完成年初全保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努力在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实现我省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扩大保险服务领域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扩大保险的覆盖面,增强保险的渗透力是青海保险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下半年,要重点关注和发展重点领域的保险业务,力争在一些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三农保险方面。今年,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全面突破,进入实质运营阶段,成绩来之不易。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向省政府的请示汇报,更多地争取政府对农业保险的关注和支持;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及试点地区政府的联系沟通,互通情况,总结经验;加强对农民的保险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和支持通过保险服务送到田间地头、送到农民的心坎上,把党和政府的这项惠农政策落实好。最近,由于我省连续集中降雨,部分试点地区已发生洪涝灾害。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做好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及时将赔款送到农民手中。要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农村保险宣传工作,适时举办政策性农业保险首次理赔现场兑现活动,以此提高保险在农牧区的影响力。各保险公司要借此大力推进其他涉农保险工作。要进一步加快发展县域保险业务,以发展县域人身保险业务为突破口,加快村镇服务网络建设,推进业务全面启动。目前,我省乡镇寿险服务网点已由原来的2家增加到10家,国寿青海省分公司在网点建设初期就要高度重视管理控制工作,夯实基础,特别是要在建立良好的诚信服务体系上下功夫,建立符合我省农牧区的营销模式,推出适应性保险产品,保护好农村保险市场。

  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方面。近年来,我局先后就推动承运人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校方责任险、旅游保险以及建筑工程意外险、危化行业意外险、责任险等业务,分别与多个部门联合建立了发展平台,一些领域的业务已取得突破进展,但仍有一些领域起色不大,发展不快。这其中固然有观念和经济条件等客观因素,但我们也必须检讨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些公司的重视程度不足、积极性还不够高,没有主动联系、主动介入;一些公司消极等待、办法不多、展业滞后;一些公司创新不足、缺乏配套产品等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业务的推动进程。希望各公司要对各自新业务的推动和发展情况进行专题的研究,分析问题的症结,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意见和政策建议,落实目标、落实任务,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密切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主动沟通协调解决业务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业务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保险在“平安青海”和“和谐青海”建设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影响进一步扩大,领域进一步拓宽。

  要高度重视和关注交强险业务的健康发展。交强险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其实施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着全社会对保险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认可度,直接影响着对其他领域保险业务发展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全行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本着对人民负责,对行业负责的态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当前,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好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利用过渡性简易信息平台做好数据的交换和使用工作,准确、严格执行费率浮动政策。同时,保险行业协会要通过积极引入和利用外地已有的经验等办法,组织各家财险公司,加快建设车险信息共享平台。二是不断提升交强险经营管理水平,要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监管制度,规范经营,严格管理,切实做到交强险业务单独立账、单独核算,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要抓住交强险实施的契机,推动整个车险业务规范经营。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交强险业务的监管力度,对违规经营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从重处理。四是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要做好向社会公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方面。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目前仍是我省保险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身保险业务的整体发展。下半年,要进一步找准业务的突破口,重点推动企业年金和农村计划生育保险取得实质性进展。关于企业年金业务,经过前一个时期大量的沟通协调和筹备,省社保厅、省国资委和青海保监局即将组织召开企业年金推介会。关于农村计划生育保险,经与省计生委充分沟通,目前已就青海省农村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工作形成具体方案,并报国家计划生育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待批。各保险公司一定要抓住这次机遇,提早做好方案设计、产品提供等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继续加大其它健康、养老保险业务的营销力度,作好各种后续延伸服务,巩固客户,扩大保源,力争健康、养老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实现新的发展。

  (三)进一步推进增长方式的转变

  要继续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抓手,下大力气转变增长方式,高度重视发展的内涵价值,坚持走长期稳健发展的道路。要着力于公司业务增长与行业发展的有机统一,着力于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有机统一,着力于速度、质量、结构和效益的有机统一,科学合理地利用和开发保险资源,解决发展粗放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要大力调整产品结构。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开发和提供有效益、有市场、有需求、可管控的保险产品。进一步调整险种结构,改变目前业务过度集中在少数险种上的格局。鼓励发展保障型产品,稳步发展投资型产品。发展投资连结、万能等投资型保险业务的速度和规模,要与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相适应。要大力调整市场结构。促进城市和农村市场、寿险和非寿险市场、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均衡发展,实现不同区域、不同专业、不同规模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要大力加强公司内部管控。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内部经营管理约束机制,重点研究解决好应收保费、退保以及销售误导等影响经营效益和发展后劲的关键问题。加强成本核算,控制费用支出,强化理赔管控。加强业务、财务的内审稽核,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各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素质和管理能力,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管理。青海保监局将举办第二期全省保险机构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对未参加去年首期培训的管理人员集中进行培训,各公司要提早做好安排和准备工作。要强化对公司员工和营销员的管理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防止因销售误导损害被保险人利益,造成业务大起大落。要按照"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营销员管理制度。建立营销员管理信息系统,规范营销员合理流动,实现保险营销员的全程动态管理。要加强对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力度,全面落实营销员挂牌展业制度加大对营销员展业行为的督查力度,增强其依法合规展业的自觉性。

  (四)努力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保险产品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服务。切实落实保单销售后100%回访制度,开展对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的测评工作。进一步完善理赔服务标准,加快理赔速度,建立并实施小额赔款快速处理机制,着力解决理赔中的失信问题。加强保险合同纠纷处理工作,研究建立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下半年,各公司要对保险产品销售环节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合规检查。对于因保险公司违法违规经营而造成较大面积消费者投诉,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夏秋两季,是我省旱灾、洪灾、雹灾等多种自然灾害的多发期,也是建设施工的高峰季节,同时也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期。各保险机构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事前的防灾防损工作,尽量减少损失。灾害事故发生后,要主动做好相关的理赔工作,帮助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五)大力加强行业基础建设

  各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行业基础建设,并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一是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青海保险业诚信建设指导意见》和《青海保险业诚信教育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全行业诚信建设。要充分调动协会、公司等各方面力量,建立诚信教育机制,扩大教育覆盖面,深化教育成果。要整合信访投诉、内控评价等信息资源,逐步构建保险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组织开展好诚信服务达标和诚信评议活动。要认真贯彻执行《青海保险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记录、报告工作,加强对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下半年,各保险机构要对照诚信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教育实施意见,对公司的诚信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整改。青海保监局将进一步对全行业特别是基层保险机构的诚信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认真落实行业自律公约。各保险机构要切实做好有关保险业务自律公约的执行落实工作,行业协会要重点做好检查工作,要落实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对于破坏行业自律的机构要按照办法严肃处理。抓紧落实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自律公约签署工作,建立中介机构自律机制。青海保监局将密切关注行业自律公约的执行情况,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强化各保险机构的执行力。是进一步重视信访投诉工作。强化保险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机制,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和危害行业健康发展的“欺诈误导”、“理赔难”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四是推进保险宣传工作下大力气抓好保险“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开展贴近群众、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地宣传保险、推广保险。下半年要组织抓好学校保险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我与保险”校园征文活动及进学校开展保险知识宣讲和学校风险管理培训工作。要充分抓住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办和理赔等机会,深入开展保险“进农村”宣传活动。各保险机构要继续利用各种机会和各种载体,组织开展好保险“进社区”活动,从而进一步扩大保险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

  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半年要继续加大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工作力度,集中整治理赔难、销售误导、非理性价格竞争和数据不真实等问题,严肃查处虚挂应收保费、虚列营业费用、做假账虚增保费、设立帐外帐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专业中介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进行商业贿赂、索要高额手续费、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尽快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后续监管和跟踪检查,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管,继续实施保险市场季度分析报告和例会制度,密切关注、研究分析经营数据的变化情况,强化风险预警。加快分类监管制度建设,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不懈地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运用正反典型特别是商业贿赂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全行业认识,切实消除侥幸、担忧、怀疑心理和观望态度。要着重查纠以手续费名义操作的各种不正当交易行为,着力解决在承保、理赔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性质恶劣、金额巨大、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下功夫解决经营理念、经营机制和增长方式等方面的问题。

  同志们,今年时间已经过半,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大家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对照年初全保会的部署和目前的工作情况,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努力抓好下半年的工作,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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