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保监发〔2008〕52号
辖内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为准确掌握我省保险机构开展大型商业保险情况,防范大型商业保险经营风险,了解保险机构在开展大型商业保险过程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为保险监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更好地维护大型商业保险市场秩序。青海保监局决定建立大型商业保险信息员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要严格按照青海保监局《转发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大型商业风险经营行为的通知>的通知》(青保监发〔2006〕46号)和《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管理的通知》(青保监发〔2007〕97号)中规定的渠道和时限报送有关信息,同时要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本公司大型商业保险开展中的各类工作信息。如,辖内大型商业保险招投标活动、典型理赔案件、指导被保险人(投保人)开展防灾防损活动、大型商业保险服务中的经验做法等。
二、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务必指定2名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责任心的工作人员作为大型商业保险信息员,专门负责本公司大型商业保险信息的采集、编制和报送工作。各公司应于
三、大型商业保险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吉桂军
联系电话(传真):0971-6108466
电子邮箱:qhcxc@163.com
四、各公司要做好对大型商业保险信息员信息工作的考核和督促,保证大型商业保险信息及时报送。青海保监局将按年度对各公司大型商业保险信息工作进行总结考评。
附表:××保险公司大型商业保险信息员信息表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附表:
××保险公司大型商业保险信息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所在部门 |
保险工作年限 |
学历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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