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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海省寿险公司季度分析报告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提供)

  

  青保监发〔2008〕76号

   

辖内各人寿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养老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实施人身保险业务季度分析报告是全面掌握全省人身保险市场运行情况,查找并解决阻碍行业发展问题的重要方式,在加强非现场监管、防范人身保险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有效评估分析报告质量,促进分析报告切实发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的重要作用,青海保监局制定了《青海省寿险公司季度分析报告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公司要严格按照《办法》所列各项内容逐条按顺序进行深入分析,如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和问题,请按照分类在每项内容中单独列条分析阐述,无法分类的在全文最后单独列条阐述。

  二、各公司应由一名总经理室成员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同时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请于5月15日前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青海保监局,相关人员变动时要及时报告。

  三、养老保险公司按照本公司经营特点对业务进行分析,对不涉及《办法》中规定的指标可不进行分析,但仍按照《办法》进行考核。

  联系人:唐瑞蓉

  联系电话(传真):6104686

  

  二OO八年五月六日

  
 

  青海省寿险公司季度

  分析报告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有效地实施非现场监管,督促各寿险公司加强对业务经营数据的分析,确保各项监管指标得以深入分析,为监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季度分析报告是指各公司于每季度后10个工作日向青海保监局报送的反映当季本公司保险业务发展及市场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第二章考评内容及分值

  第三条 季度分析报告考评分值分基础分和附加分。

  基础分主要是针对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进行考评的分值;附加分主要是针对公司在服务“三农”、经营方式创新举措等方面进行考评的分值。基础分为100分,附加分为10分。

  第四条 基础分考评的主要内容及考评分值

  (一)报告的完整性,分值70分

  1、公司总体情况,分值3分

  (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置及当季增减情况(分支机构是指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的各级分支机构),包括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分值:0.5分;

  (2)当期规模保费收入及同比增长率,分值:0.5分;

  (3)本年累计规模保费收入、同比增长率及按累计规模保费增速在系统内部排名情况,分值:0.5分;

  (4)当期标准保费及同比增长率,分值:0.5分;

  (5)本年累计标准保费、同比增长率及按累计标准保费增速在系统内部排名情况,分值:0.5分;

  (6)在售产品总数,本季度新开办产品和停售产品情况,分值:0.5分。

  2、保费收入结构的基本情况,分值19分

  (1)分险种指标分析。对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业务的规模保费和同比增长率分别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规模保费分别占全部保费收入比重及与上年同期相比占比变化情况;分析各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2分;

  (2)分渠道指标分析。对直接业务、个人代理业务、专业代理业务、经纪业务、银邮代理业务、其他兼业代理业务的规模保费和同比增长率分别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规模保费分别占全部保费收入比重及与上年同期相比占比变化情况;直接业务、个人代理业务、银邮代理业务本年累计销售前5位产品情况(附表1);分析各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2分,制表1分;

  (3)业务拓展指标分析。对新单业务、续期业务的规模保费和同比增长率分别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各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2分;

  (4)交费方式指标分析。对趸交业务、期交业务的规模保费和同比增长率分别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各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2分;

  (5)销售对象指标分析。个人业务中对个险新单期交业务的规模保费和同比增长率分别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对十年期以上期交业务规模保费和同比增长率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各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团体业务规模保费和同比增长率分别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规模保费占全部保费收入比重及与上年同期相比占比变化情况;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2分;

  (6)产品类型指标分析。对普通寿险和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的规模保费和同比增长率分别与上年同期同比指标进行比较;重点对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规模保费和同比增长率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各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2分。

  3、对以上指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进行原因分析。分值6分

  (1)同比负增长的指标分析。分值:2分;

  (2)同比增长率低于或高于上年同期增长率5个百分点的指标分析。分值:2分;

  (3)同比正增长超过10%的指标分析。分值:2分。

  4、主要险种的赔(给)付支出、退保和续保指标分析。分值18分

  (1)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赔(给)付支出和退保指标分析。金额和同比增长率分别与上年同期同比增长率进行比较并分析各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2分;

  (2)简单赔付率指标分析。对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简单赔付率,分别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并分析各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对本年累计赔付金额排名前5位产品情况以图表形式(附表2)进行说明并分析原因。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2分,制表1分;

  (3)简单退保率指标分析。对公司总体业务的简单退保率及人寿保险、长期健康险、传统产品、分红产品、投资连结产品、万能产品的简单退保率分别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并分析各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对本年累计退保金额排名前5位产品和单笔业务情况以图表形式(附表3)进行说明并分析原因。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2分;制表1分;

  (4)续保指标分析。对个人业务13个月保费持续率、个人业务25个月保费持续率,团体业务13个月保费持续率,团体业务25个月保费持续率,分别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并分析各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2分;

  (5)满期给付指标分析。对个人业务、团体业务满期给付金额及同比增长率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并分析各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对本年累计满期给付额度在前2位产品和单笔业务情况以图表形式(附表4)进行说明。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2分,制表1分。

  5、佣金、手续费和管理费指标,分值6分

  (1)佣金指标分析。对佣金累计金额和佣金率分别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并分析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1分;

  (2)手续费指标分析。对手续费累计金额和手续费率分别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并分析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1分;

  (3)业务及管理费指标分析。对业务及管理费累计金额和业务及管理费占保费收入比率分别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比较并分析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分值:指标1分,原因分析1分。

  6、地区业务发展结构分析,分值8分

  (1)根据各公司在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海南、海北、黄南、玉树、果洛州行政区域设立的机构情况,汇总不同地区的业务经营情况,并分析不同地区的保费收入情况,主要包括保费收入情况及同比增长率,占公司总保费的比重,个险业务、团险业务、银行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和同比增长情况以图表形式(附表5)进行说明。分值:2分;

  (2)保费收入排名前2位的分支机构业务结构情况以图表形式(附表6)进行说明,主要包括新单业务中期交业务占比、个险新单中十年期期交业务占比、续期业务规模。分值:2分;

  (3)增长速度排名前2位的分支机构及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分析,分值:2分;

  (4)增长速度排名后2位的分支机构及增长较慢的主要原因及对策。分值:2分;

  7、外部环境分析,分值2分

  (1)本季度市场竞争环境发生的主要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值:1分;

  (2)本季度总公司或省公司的重大政策变化及较大业务活动,新政策的实施效果,如新的营销政策、管理政策、激励活动、业务推动会等。分值:1分。

  8、营销员管理情况,分值2分

  (1)营销员总人数和持证率,分值:0.5分;

  (2)营销员人均标准保费和营销员人均佣金,分值:0.5分;

  (3)营销员13个月和25个月留存率,分值:1分。

  9、投诉及诉讼情况,分值2分

  (1)本季度客户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采取的处理措施,分值:1分;

  (2)本季度被诉讼件数和诉讼原因,胜诉件数和败诉件数及败诉原因,分值:1分。

  10、风险及预测分析,分值4分

  (1)分析公司业务发展上存在的风险,分值:1.5分;

  (2)分析公司内部控制上存在的风险,分值:1.5分;

  (3)对公司运行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分值:0.5分;

  (4)对公司下季度业务发展情况进行预测,分值:0.5分。

  (二)季度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分值 15分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给予扣分:

  1、有虚报、瞒报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2、数据出现错误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发生多项错误的,以扣完15分为限。

  (三)季度分析报告的及时性,分值15分

  季度分析报告应于每季后次月10个工作日内报送,对存在以下情形的给予扣分:

  1、迟报送一日扣2分;

  2、迟报送二日扣4分;

  3、迟报送三日及三日以上扣15分。

  第五条 附加分考评的主要内容,分值10分

  (一)农村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做法,分值1分

  对农村网点数、农村营销员人数、当年累计保费收入、当年累计个险期缴保费收入、赔付金额、主要做法进行说明。

  (二)健康保险经营情况,分值2分

  1、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第三方托管的情况,对开办时间、开办地区、当年累计托管金额、主要做法进行说明,分值1分;

  2、开办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经营情况,对开办时间、开办地区、当年累计保费收入、赔付金额、主要做法进行说明,分值1分。

  (三)计划生育保险业务开展情况,分值1分

  开办时间、开办地区、当年累计保费收入、承保人数、主要做法等。

  (四)开展创新工作情况,分值5分

  公司在保险销售渠道、业务经营领域、营销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创新。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分值1分

  第六条青海保监局将对各公司报送的报告根据考评分值进行评分,并对考评结果在青海省寿险系统内进行通报。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 相关指标说明

  佣金率=佣金/个人代理保费收入

  手续费率=手续费/(保费收入-个人代理保费收入-公司直销保费收入)

  团体业务保费13个月持续率=上年生效之团体长期险保单于生效后第13个月仍然有效的保费收入/上年生效团体长期险保单保费收入

  团体业务保费25个月持续率=上两年生效之团体长期险保单于生效后第25个月仍然有效的保费收入/上两年生效团体长期险保单保费收入

  个人业务13个月保费持续率=上年生效之长期险期缴新单于生效后第13个月的实收保费(含附加险)/上年生效之长期险新单期缴保费

  个人业务25个月保费持续率=上两年生效之长期险期缴新单于生效后第25个月的实收保费(含附加险)/上两年生效之长期险新单期缴保费

  第八条 《青海保险市场运行分析报告及例会制度》(青保监发〔2005〕59号)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二季度起执行。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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