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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寿险公司银保业务费用监测指标季报制度的通知(中国保监会陕西监管局提供)

  

  陕保监发〔2010〕73号
  

各寿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市场秩序,规范银保业务费用管理行为,切实防范银保业务经营中因非理性竞争导致的法律风险及经营风险,提高银保业务的内涵价值,推动我省银保业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决定自2010年7月起建立寿险公司银保业务费用监测指标季报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数据表格:以财务数据为基础填报银保业务费用监测指标季报表(见附表1-2)。

  (二)情况简析:对相关费用指标异动情况和原因进行简要分析说明。

  二、报送要求

  (一)各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上报。报表数据应客观、真实、准确。

  (二)报送频率为每季度一次,报送时限为下季度第一个月月初5个工作日内。7月16日以前报送2010年1、2季度的数据。

  (三)以正式文件上报(数据表格应加盖公司公章),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指定邮箱。

  (四)请各公司将联系人姓名、部门及电话于7月12日前报陕西保监局寿险处。

  联系人: 刘洋

  联系电话:88416562

  联系邮箱:circ-sx@163.com

  附件:1、陕西省寿险公司银保业务可提费用表.doc

  2、陕西省寿险公司银保业务费用明细表;

  3、陕西省寿险公司银保业务保费收入及人员情况表。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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