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保监办发〔2012〕43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保险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了解我省农业保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陕西保监局将开展农业保险信息报送工作。现就信息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承保理赔数据。各公司以地市为单位,准确填报《陕西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数据统计表-当年数》和《陕西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数据统计表-累计数》。当年数指统计当年1月1日至统计填报月末的发生数,累计数指2007年1月1日至统计填报月末的发生数。
(二)重要工作信息。各公司应及时上报农业保险工作中的重要信息。重要工作信息包括:重大承保信息、重大理赔信息,各级政府部门下发的关于农业保险的重要文件,各级领导关于农业保险的重要批示,农业保险新险种的开发以及首次承保,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创新,公司召开的关于农业保险的重要会议等。
(三)工作开展情况。各公司应当按月对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公司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内容包括:农业保险开展的主要工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中收获的经验,取得的成效以及监管建议等。
二、报送形式和时间
为保证报送工作的及时、有效,减少报送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以上所要求内容以电子文件方式按月进行报送。各有关公司应于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要求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uberosy@163.com。
三、报送要求
(一)各公司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各项信息,并确保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各公司应及时向基层机构了解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重要信息,保证信息传送畅通,并不断提高信息收集的信息化水平。
(三)各公司应当明确农业保险信息报送责任人,并将责任人联系方式报送陕西保监局。
(四)各公司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局。联系人:杨科技;联系电话:029-83500349。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