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保监财产险〔2012〕49号
各财产保险分公司:
为引导行业在落实监管规定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缩短各理赔环节的工作时限、简化理赔手续,推动快处快赔机制有效落实,不断提高理赔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经研究,我局决定建立小额纯财产损失车险快处快赔运行情况监测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方法及范围
各财产保险公司按季统计快处快赔案件相关数据,并向我局报送《贵州省小额纯财产损失车险快处快赔运行情况监测表》(以下简称《监测表》,附件一)和快处快赔运行情况报告。“快处快赔案件”包括使用《贵州省城市道路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贵州省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试行)》以及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处理的车险理赔案件。
二、报送时限及内容
各财产保险公司自2012年二季度起正式报送。今后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纸质文件和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方式向我局报送《监测表》和小额纯财产损失车险快处快赔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快处快赔运行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遇到的问题、解决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请各财产保险公司在首次报送《监测表》的同时,补报2012年一季度《监测表》。
三、相关要求
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做好快处快赔案件相关情况的统计工作,按时、准确向我局报送快处快赔机制运行情况。各公司应明确报送工作联系人并向我局报备,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我局。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曾洋
联系电话:0851-5849709
电子邮箱:yang_zeng@circ.gov.cn
附件:贵州省小额纯财产损失车险快处快赔运行情况监测表.doc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