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各外资代表处、各保险行业协会、四川省保险学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近期中国保监会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保监发〔2012〕104号),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项,下放管理层级10项,减少审批部门2项。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照通知要求调整相关工作。
四川保监局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