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保监发〔2010〕103号
各在渝财产保险公司:
现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0〕9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公司要充分认识《通知》的重要意义,及时传达精神,认真组织学习。
二、各公司应立即对电销产品的经营行为、服务流程、广告宣传等进行自查,如有与《通知》精神不符的规定、做法等应予以纠正。
三、各公司在电销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我局上报,我局将适时组织检查。
特此通知
《通知》链接: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40/i147793.htm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