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保监办发〔2010〕28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现将《关于做好财产保险公司地方性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清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10〕6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执落实:
一、各公司要严格遵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地方性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清理工作。
二、各分公司应加强与总公司的沟通衔接,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地方性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报送工作。
三、各公司在2010年4月1日前经我局审批和备案的地方性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在此次清理工作结束后停止使用。
四、各公司应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邹奕
联系电话:86668955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