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
现将中国保监会《关于2005年下半年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5]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为了确保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征订工作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如需征订参考用书,可直接向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征订,并将书款如数存入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指定帐户。
二、各公司存入书款后,应将银行的有关单证复印件交给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三、各公司应于各月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上报参考人数,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报名资料上交至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